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些代码必须在项目启动的时候就执行的时候,需要使用静态代码块,这种代码是主动执行的;需要在项目启动的时候就初始化,在不创建对象的情况下,其他程序来调用的时候,需要使用静态方法,这种代码是被动执行的。静态方法在类加载的时候就已经加载,可以用类名直接调用。
例如:main方法就必须是静态的,这是程序入口。两者的区别就是:静态代码块是自动执行的;静态方法是被调用的时候才执行的。
(2)关于执行顺序的笔记
①、静态成员变量(Static)
1、静态成员变量为类变量,所有对象共享同一内存空间;
2、静态成员变量的声明和定义仅在首次加载类时执行一次;
3、首次加载类时首先对所有静态成员变量根据类型默认赋初值,然后再对有右值的附右值;
②、静态初始块
静态初始化块仅在首次加载类时执行一次,多个静态成员变量与静态始化块出现顺序先后执行;
③、动态成员变量
动态成员变量定义在每次实例化对象时在构造函数之前执行;
④、动态初始化块
动态初始化块在每次实例化对象时在构造函数之前执行,多个动态成员变量与动态初始化块参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
总结:在不涉及继承的前提下,当首次加载类时,按照如下顺序执行
1、按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
2、按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动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
3、执行构造函数;
4、再次实例化对象时只执行第2、3步即可,成员变量与定义与初始化块先于构造函数执行。
⑤、当涉及到继承时,按照如下顺序执行
1、执行父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执行子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
2、执行父类的非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执行父类构造方法;
3、执行子类的非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执行子类构造方法;
p.s.:父类构造方法中用到的方法如果已被子类重写,那么在构造子类对象时在调用父类构造函数中使用子类重写的方法。
对象的初始化顺序:首先执行父类静态的内容,父类静态的内容执行完毕后,接着去执行子类的静态的内容,当子类的静态内容执行完毕之后,再去看父类有没有非静态代码块,如果有就执行父类的非静态代码块,父类的非静态代码块执行完毕,接着执行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的构造方法执行完毕之后,它接着去看子类有没有非静态代码块,如果有就执行子类的非静态代码块。子类的非静态代码块执行完毕再去执行子类的构造方法。总之一句话,静态代码块内容先执行,接着执行父类非静态代码块和构造方法,然后执行子类非静态代码块和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