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业务资质四分天下 或导致行业洗牌加速

 

一场整顿中国电子书产业无序发展的风暴已经袭来。继10月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之后,本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对21家企业颁布“电子书业务资质名单”。新闻出版总署对电子书行业的监管犹如中国电子书产业的崛起一样迅雷不及掩耳。而这背后则是主管部门对电子书整治的决心。

电子书业务资质“四分天下”

电子书产业的大佬们再次相聚一堂。11月4日,在中国出版业的最高主管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召开了“首批获准电子书业务资质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虽然是座谈会,参会“选手”可都算是重量级,包括了人民出版社、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这些企业涉及数字内容生产、内容发布及设备制造,覆盖了电子书整条产业链,他们当天获得了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电子书业务资质。

该“电子书业务资质”分为4项,分别为电子书出版资质、电子书复制资质、电子书总发行资质、电子书进口资质。

参照不久前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发放的4种资质与《意见》一致,刚好对应电子书产业链上的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

《意见》指出,“对从事电子书内容原创、编辑出版和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运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互联网出版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出版物内容的数字转换、编辑加工、芯片植入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的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的销售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进口经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

明确资质意在各司其职

在此次颁布的“电子书业务资质名单”中记者发现,获得电子书出版资质的4家单位全部是传统内容出版商。获得电子书复制资质的13家单位和电子书总发行资质的8家单位主要是以汉王、纽曼等为代表的电子书硬件厂商,获准电子书进口资质的5家单位主要以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传统的内容商为主。

多数企业获得一项资质,8家企业获得两项资质,只有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获得3项资质。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设置表明了新闻出版总署旨在让企业各司其职。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互联网出版监测中心)副主任刘成勇表示,电子书业务资质的设立参考了传统的出版流程,更像是按照光盘等电子出版物的特性来管理,与新闻出版总署按照书、光盘等介质管理的思路一脉相承。

据了解,电子书这一概念虽然早已有之,但是今年随着汉王电子书的热销,电子书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已经成为效益增速最为亮眼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我国电子书出货量达382万台,今年上半年出货量占全球总量的21.4%,仅次于美国,全年预计可达910万台。去年,我国电子书收入已达14亿元。

一年时间,国内电子书市场已从最初仅有汉王等几家品牌发展到目前盛大、文房、纽曼、华为、联想等40多个品牌竞相涉足电子书产业,如果再加上一些不知名的中小企业,总数可达上百家。市面上除了最常见的E-INK电子墨水屏的电子书外,还有采用TFT屏、反射式 TFT屏、C-Paper屏、EC-paper屏等硬件的电子书。从价格方面来看,从三四百元的小品牌到三四千元的知名品牌不等。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电子书的“经济效应”,带动了更多的资金流入,而电子书产业发展也频频显露问题。仅仅以电子书大佬——汉王为例,在公司经营电子书产业短短的一年多时间中频频受到质疑,譬如股价虚高、实际销量与媒体宣传存有过大偏差,并先后爆发过中华书局诉讼汉王侵犯版权等官司。

“中国的电子书产业是以技术、运营商为主导的产业。”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锡培一语道出了国内电子书产业的症结。他解释道,“中国的数字出版和国外发展的轨迹不一样,外国是传统出版行业占据主导位置,中国则是传统出版处在被动状态,占据主动优势的是技术运营商,如汉王、方正、中国移动等等,这些技术运营商利用他们自身的技术渠道优势,不断开拓市场。但是,他们又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每家出台不同的格式标准、推行自己的一套游戏规则,而且总想通吃产业链,不但做电子书设备,同时也涉足电子书内容资源,总体说来,中国的电子书产业比较混乱”。

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洪表示,这4项资质的设计很合理,因为电子书应该经过审查,不能因为它不是纸介质的载体而不经过审查。电子书在完成出版的环节后,要经过发行资格认证。一定要规范化、制度化,硬件和内容不能互相破坏对方的盈利机制。

电子书资质旨在整顿行业乱象

“今天是我国电子书产业一个里程碑式的日子。它标志着我国电子书产业从此不仅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良好的前行路径,而且标志着电子书产业大军的排头兵开启征程。”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在当天座谈会上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之情。他强调,“首批获准电子书业务资质的企业,意味着要为电子书行业树立标杆、做出榜样,尤其是要在自主创新方面一马当先、奔腾在前”。

在电子书业务资质颁布的同时,在某些业内人士眼中,也看到了另外4个字——行业洗牌。

早前的《意见》已经提出,未来几年,新闻出版总署将通过积极制定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相关标准及配套措施,促进内容、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推动电子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在《意见》中,政府对电子书产业提出了“加快电子书标准制定”、“搭建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等9项重点任务,同时也规定了“加快电子书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制定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划”等6项保障措施。

此次电子书业务资质准入的制定,将大多数实力一般的企业从事电子书行业的愿望扼杀在摇篮之中。

一位电子书业内人士贾先生告诉记者,新闻出版总署评选的这些企业都是要具备一定实力。比如注册资金2000万元、年收入多少等等。对于实力不强的企业,获得资质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资质能够推行下来的话,将会对绝大多数没有入选的小企业是一个打击,现在算上山寨电子书,国内至少有上百个品牌,如果此次的政策能够有力执行的话,行业洗牌或许将在不久之后上演。但是,新闻出版总署的电子书业务资质认证毕竟只是“一家之言”,该资质能否在后续的推行中强力执行,还需进一步关注。不过,他认为,目前来看,这些电子书产业大佬既然能够共同获得总署认证,至少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各司其职,技术商与内容商和平共处。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还特别强调,电子书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是并举的,取得业务资质并非一劳永逸,对于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年度核验条件的企业,完全有可能被取消资质。他指出,电子书须经依法设立的电子出版单位出版,并使用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自2011年起,总署将逐步开展电子出版物书号网络实名申领工作,通过网上选题报送和书号配送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服务。

一、获准电子书出版资质单位名单

1. 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 人民出版社
3. 上海人民出版社
4. 甘肃人民出版社

二、获准电子书复制资质单位名单

1. 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 北京方正飞阅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6. 北京汉龙思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7. 天津津科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8. 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9. 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0.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11. 上海世纪创荣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 湖南省青苹果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13. 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三、获准电子书总发行资质单位名单

1. 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 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 北京方正飞阅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6. 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7. 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8.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四、获准电子书进口资质单位名单

1.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2.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
3. 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
4. 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5. 上海外文图书公司

 

转载自:http://www.apadcn.com/post-453.html

 

附: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

 

 

 

2010年10月11日08:47  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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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出政发〔2010〕9号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加快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我国新闻出版业的传播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现就发展电子书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电子书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电子书是指将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数字化的出版物,本意见具体所指的是植入或下载数字化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的集存储介质和显示终端于一体的手持阅读器。电子书已发展成为一种知识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新型出版物的主要形态。由此形成的电子书产业包括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设备制造商和渠道运营商等产业环节,其产业链由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构成,是出版发行和互联网、数字化等高新技术相融合的产物。

    2.我国电子书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全球重要的生产和消费国家。数字出版产业的快速成长、数字阅读需求的迅速扩大,以及大众领域、专业领域和教育领域孕育的广阔市场空间,给电子书产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电子书原创内容不足、编校质量低劣、相关标准缺失、版权保护手段滞后、市场竞争无序、产业监管缺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一系列制约电子书产业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

    3.发展电子书产业,有利于促进新闻出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和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提升文化创新能力,打造方便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提高中华文化的传播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发展电子书产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认真抓好。

     二、电子书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电子书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电子书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积极培育电子书产业,以促进新闻出版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制订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相关标准及配套措施,促进内容、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切实推动电子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5.电子书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加强科学规划和宏观调控,把企业作为发展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电子书产业各个环节的积极性;坚持重点扶持与协调发展相结合,通过项目带动、品牌带动,促进电子书产业全面发展;坚持加快发展与有效管理相结合,发挥政策杠杆作用,促进电子书产业良性发展。

     三、电子书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6.丰富电子书内容资源。支持和鼓励传统出版单位发挥资源优势,应用高新科技,积极开展出版内容资源的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传统出版单位与电子书生产单位及著作权人之间的良性合作机制,促进传统优质出版资源转化为电子书内容资源。

    7.优化传统出版资源数字化转换质量。提供原创内容的互联网出版单位,要加强网络编辑专业队伍建设,规范编辑出版流程,健全内容审校制度,提高网络出版物的编校质量,提供更多的导向正确、格调高雅、积极健康的电子书内容资源。

    8.搭建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推动传统出版单位、发行单位、数字化技术提供商,依托各自资源优势,联合搭建内容丰富、质量优良、版权清晰、使用便捷、服务周到、利益兼顾的国家级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

    9.提高电子书生产技术水平。鼓励手持阅读器生产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重点在电子显示、操作系统、版权保护等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不断改进产品外观设计,完善使用功能,丰富阅读体验。 

    10.实施电子书产业重大项目。推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示范性的电子书产业项目,将电子书生产企业纳入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重点支持领域,推动电子书生产企业联合重组,提高电子书产业的集中度和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11.落实电子书品牌战略。支持电子书生产企业做强做大优势产品,打造一批深受消费者喜爱、社会认知度广、市场占有率高的电子书品牌。

    12.培育电子书消费市场。积极开展各种数字阅读体验活动,培养新型阅读习惯,拉动电子书市场需求。鼓励开发面向大众、面向农村、面向教育的普及型产品,不断拓展电子书产业的市场空间。支持和鼓励电子书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提高我国电子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13.加快电子书标准制订。组织成立电子书标准工作组,研究制订电子书格式、质量、平台、版权等方面的行业及国家标准。加强对电子书的质量检测、认证等工作,为促进电子书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14.依法依规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内容原创、编辑出版和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运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互联网出版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出版物内容的数字转换、编辑加工、芯片植入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的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的销售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进口经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

     四、电子书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15.制订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划。深入分析电子书产业发展现状,准确把握未来发展走向,加快研究制订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划,将其纳入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16.加快电子书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书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订电子书相关法规和管理规章,为电子书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17.优化电子书产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探索建立新技术条件下科学合理的数字作品版权授权使用机制,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切实维护各方面的权益。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依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构建健康、有序的电子书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电子书产业发展环境。

    18.加强电子书行业自律。适时成立电子书行业协会,鼓励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设备制造商和渠道运营商等参与其中,共同规范电子书的生产和销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组织各种发展力量,协助政府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引导电子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9.深入开展电子书相关理论研究。密切关注国内外电子书产业发展走向,深入探索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律,积极研究新观念、新技术、新方法给电子书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电子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0.加强电子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电子书产业领军人物,统筹抓好行业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创新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批电子书产业领域的经营专家、技术专家和企业家。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责任编辑:文松辉)

 

新闻出版总署就"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答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3日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10月9日颁布后,引起了业内人士及网友的广泛关注。本报日前对他们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搜集汇总,并就此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管理司相关负责人。

    《中国新闻出版报》:请问被业界和网友誉为国标的《意见》,是在何种背景下制定出台的?

    答:2008年以来,电子书在国内外迅猛发展。据初步统计,在大陆地区有将近40家企业已经进入或正计划进入这个领域,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子书单一国家市场。与此同时,数字阅读方式也越来越被读者所接受,电子书成为知识和信息的重要载体和新型的出版方式。

    当前,电子书产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产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内容资源严重不足、技术标准不统一、版权监管不完善、法律法规也不是特别健全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整个电子书行业的发展。在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觉得有必要出台一个专门的《意见》来规范产业发展,结束目前这种无序竞争、没有准入制度的状态。我们希望通过《意见》的出台,促进电子书产业更好地发展,带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进而促进传统出版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中国新闻出版报》:有网友提出,《意见》带来的利好似乎更多涉及产业链上游,因此内容提供者最受益,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答:网友的这个理解并不准确。《意见》的第一点就明确提出:“电子书产业链由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构成。”《意见》的出台,是要促进产业链各个环节中的企业更好地定位自身角色,共同做大电子书产业。因此,对于每个环节的企业都有促进作用,促使其发挥出最大作用。

    《中国新闻出版报》:准入制度一旦建立,进入电子书行业的门槛将随之提高。因此,网友担心这是否会给产业带来一些影响?

    答:准入是出版管理的一个基本要求。通过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这种门槛的设置,那些真正有实力、能做大做强的企业将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而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企业则有可能被淘汰出局。因此,准入制有助于电子书市场有序发展,对产业的积极影响将逐步体现出来。

    《中国新闻出版报》:也有一些厂商担心,《意见》出台后可能导致电子书市场形成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不知总署怎样看待这些担心?

    答:每个行业都需要龙头企业去引领。我们希望通过《意见》的出台,扶持做大做强一批有影响力、高市场占有率的龙头企业,这对于提升民族电子书产业的整体竞争力都是有促进作用的。产业集中度适当提高并不意味着垄断,因为政策对于大家都是公平的,只要企业获得了准入资质,都是我们的扶持对象。

    《中国新闻出版报》:《意见》中提到鼓励企业入驻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网友想知道总署的具体鼓励举措有哪些?

    答:各个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都出台了包括资金、用地、人才、项目开发、产品研发等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于小企业能起到孵化作用,对于大企业则能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总署之所以鼓励电子书企业入驻,是因为电子书产业是数字出版产业的典型代表,企业入驻后就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尽快做大做强。

    《中国新闻出版报》:有网友说,根据《意见》要求,无论是预装还是下载,电子书中的读物均需是正式出版物,那是否意味着有些网站的未经正式出版的原创文学不能装进电子书中?

    答:就像未经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一样,预装在电子书或者通过电子书下载的内容,都必须是正式出版物。获得互联网原创出版许可的网站提供的内容,可以进入电子书,但是在出版的过程中也必须严格履行审核把关程序。

    《中国新闻出版报》:对于电子书内容(比如大量文档文件)可在网上随便下载,不利于产业发展的问题,有网友想了解总署准备怎样解决电子书盗版问题。

    答:如果不能有效解决侵权盗版问题,数字出版产业很难可持续发展。为此,总署准备建立8家-10家数字出版内容资源的集中投送平台。通过投送平台,内容提供商、电子书生产厂商等企业可以更好地开展合作,读者可以更方便地找到优质正版资源,政府也能更高效地集中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和著作权人的权益。

    《中国新闻出版报》:广大网友认为《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并想了解总署下一步的落实工作。

    答:《意见》的内容总共有20条,除了定义、原则、指导思想外,还包括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总署现已制定了关于落实《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相关部门和一些直属单位都承担了相应任务。同时,针对业内关注的标准问题成立了电子书内容标准工作组,相关工作已经展开。关于市场准入,也开始了第一批准入企业的审批工作。此外,后续的一些政策都会积极跟进,切实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作者:廖小珊 任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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