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基础回顾(十二)协议

在OC基础(十一)中我们讨论了类别和非正式协议的奇妙之处。在使用非正式协议时,可以只实现你想要获得响应的方法。也不必在对象中声明任何内容来表示该对象可用作委托对象。所有这些任务可以用最少的代码完成。
下面来学习正式协议。

1. 正式协议

     与非正式协议一样,正式协议包含了方法和属性的有名称列表。但与非正式协议不同的是,正式协议需要显示地采用。采用(adopt)协议的办法是在类的@interface声明中列出协议的名称。采用协议后,你的类就要遵守该协议。采用协议就意味着你承诺实现该协议的所有方法。否则,编译器会生成警告来提醒你。

1.1 声明协议

声明一个协议的方法非常简单:
@protocol myProtocol <NSObject>
 @required
-(void)protocolMethodA:(NSString *)string;
@optional
-(void)protocolMethodB:(NSString *)string;
@end

说明:
(1)第一行是声明这个协议的名字为myProtocol。尖括号中的NSObject本身也是一个协议,其中定义了很多基本的协议函数,比如performSelector,isKindOfClass,respondsToSelector,conformsToProtocol,retain,release等。
(2) 协议接口分为required和optional两类。required顾名思义是说遵守这个协议的那个类“必须要”实现的接口,而optional则是可以实现也可以不实现的。协议接口的定义和普通的函数定义是一样的。
(3) 最后一行@end表示协议定义结束。这个协议的定义通常是在.h文件中。

1.2 定义一个类遵循这个协议

@interface myClass <myProtocol>
@intrerface myClass : NSObject <myProtocol>
@interface myClass : NSObject <myProtocol, NSCoding>
说明:
上面分别是三种不同的情况。编译的时候编译器会自动检查myClass是否实现了myProtocol中的必要的(@required)接口。如果没有实现则会发出一个警告信息。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继承自myClass的子类,这些子类也是会自动遵循myClass所遵循的协议的,而且也可以重载这些接口。

2.为什么要使用正式协议

苹果的官方文档指出三个原因:

  • To declare methods that others are expected to implement
  • To declare the interface to an object while concealing its class
  • To capture similarities among classes that are not hierarchically related

其实还有第四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 减少继承类的复杂性。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iOS UI框架里面的UITableViewController类。假如没有“协议”功能,用户就必须选择用继承和重载接口的方法来实现复杂的UI控制以及其他事件的处理——这就对基类的设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了。对于像这样一个table view,一个很好的实现方法就是采用协议,由协议里的接口来控制不同的数据源以及各种复杂的用户操作。UIKit中设计了两个很好的协议UITableViewDelegate,UITableViewDataSource来实现UITableViewController的控制。任何遵循这两个协议的类都可以实现对UITableView的控制。

3.关于id类型的运用

     id 类型在iOS中是一个通用类型,有点类似C语言的void*类型。编译器不能检查到定义为id类型的变量的实际类型,id类型的识别是发生在运行时阶段。但是我们可以用 id<protocol_name> obj;这样的语法形式在编译阶段就可以让编译器知道obj只可以发送protocol_name中的消息,如果所发送的消息不在protocol_name中,编译器会给一个警告信息“Instance method 'xxxx:' not found......”。这种情况多用于代理模式的实现,比如某一个类有一个delegate 的property:
id <myProtocol> delegate;
     这样,在编译阶段我们就可以知道用delegate所发送的消息是不是在它所遵循的myProtocol中的消息。好了, 到这里笔者钻起了牛角尖,我把id后面的 <myProtocol>删掉,然后用delegate发送一个并不存在于myProtocol中的消息,结果编译器还是给了 “Instance method 'xxxx:' not found......”的警告信息。更奇怪的是,当发送一个存在于myProtocol中的消息时,编译器竟然没有这样的警告信息。这两个测试并不能说明之前的解释是错误的,姑且认为id<myProtocol> delegate这种写法是为了便于知道这个delegate遵循了myProtocol的协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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