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信息库(MIB,Management Information Base)是TCP/IP网络管理协议标准框架的内容之一,MIB定义了受管设备必须保存的数据项、允许对每个数据项进行的操作及其含义,即管理系统可访问的受管设备的控制和状态信息等数据变量都保存在MIB中。
所谓"管理信息"就是指在因特网的网管框架中被管对象的集合。被管对象必须维持可供管理程序读写的若干控制和状态信息。这些被管对象构成了一个虚拟的信息存储器,所以才称为管理信息库 MIB。
TCP/IP网络管理协议标准框架可分为三大部分:
(1)第一部分为网络管理协议(SNMP),主要涉及同信息通信相关的关系和消息流,定义了管理系统上运行的管理站软件如何与管理代理通信,包括两者之间交换的消息分组的格式、含义及名字与值的表示等,此外也定义了被管设备间的管理关系,即提供了管理系统的授权管理。
(2)第二部分为管理信息结构(SMI,Structure of Management Information)是描述管理信息的标准符号,说明了定义和构造MIB的总体框架,以及数据类型的表示和命名方法。
(3)第三部分为管理信息库(MIB,Management Information Base)。MIB定义了受管设备必须保存的数据项、允许对每个数据项进行的操作及其含义,即管理系统可访问的受管设备的控制和状态信息等数据变量都保存在MIB中。MIB定义的通用化格式支持对每一个新的被管理设备定义其特定的MIB组,因此厂家可以采用标准的方法定义其专用的管理对象,从而可以管理许多新协议和设备,可扩展性很好。
上述三部分相互独立,每部分都定义了单独标准(RFC)。SNMP定义通信的方式和格式,但不指明具体设备上的具体数据,每种设备的数据细节在MIB中定义,这样做达到了"控制与数据相分离"的目的,能提供很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而SMI又为保持MIB的简单性和可扩展性提供了很好的支持。
MIB历史折叠编辑本段
1988年8月,在RFC 1066中公布了第一组被管理对象,这一组被成为MIB-I 。 1990年5月,在RFC 1158中定义的MIB-II取代了MIB-I。MIB-II引入了3个新组:cmot、transmission和snmp,并引入了很多新的对象从而扩展了MIB-I已有的对象组。
1991年3月,RFC 1213取代了RFC 1158,在RFC 1213中MIB-II彻底修订并采纳RFC 1212中的简洁MIB定义 。
MIB-II对象组折叠编辑本段
管理信息库定(MIB)定义了可访问的网络设备及其属性,包含信息的组织形式、通用结构和可能包含的分为若干组的大量对象。
用于TCP/IP的MIB将管理信息划分为许多类,用于致命数据变量的对象标示符必须包含一个类别的代码。下表列出了常用的一些例子,这些类别是MIB 结构树中mib结点的子树。
SNMPv1和SNMPv2是把各个设备的数据变量收集在一个大MIB 中,然后把整个集合收录到一个RFC钟。发布第二代MIB (MIB-II)后,IETF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允许发布许多单独的MIB文档,每个文档克定义特定类型设备的数据变量。作为标准过程的一部分,已经定义了一百多个单独的MIB,这些MIB中定义了10000多个单独的数据变量。MIB-II被广泛实现和应用。为了便于理解,下表举了一些MIB变量及其类别、含义。
MIB变量只给出每个数据项的逻辑定义,不规定具体实现,因此被管理对象(设备)中使用的内部数据结构与MIB的定义不同,这时由被管理对象(设备)的管理代理进行两者间的映射。
MIB作用折叠编辑本段
管理信息库MIB指明了网络元素所维持的变量(即能够被管理进程查询和设置的信息)。MIB给出了一个网络中所有可能的被管理对象的集合的数据结构。SNMP的管理信息库采用和域名系统DNS相似的树型结构,它的根在最上面,根没有名字。图1画的是管理信息库的一部分,它又称为对象命名(objectnamingtree)。
对象命名树的顶级对象有三个,即ISO、ITU-T和这两个组织的联合体。在ISO的下面有4个结点,其中的一个(标号3)是被标识的组织。在其下面有一个美国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的子树(标号是6),再下面就是Internet(标号是1)。在只讨论Internet中的对象时,可只画出Internet以下的子树(图中带阴影的虚线方框),并在Internet结点旁边标注上{1.3.6.1}即可。 在Internet结点下面的第二个结点是mgmt(管理),标号是2。再下面是管理信息库,原先的结点名是mib。1991年定义了新的版本MIB-II,故结点名现改为mib-2,其标识为{1.3.6.1.2.1},或{Internet(1) .2.1}。这种标识为对象标识符。
应当指出,MIB的定义与具体的网络管理协议无关,这对于厂商和用户都有利。厂商可以在产品(如路由器)中包含SNMP代理软件,并保证在定义新的MIB项目后该软件仍遵守标准。用户可以使用同一网络管理客户软件来管理具有不同版本的MIB的多个路由器。当然,一个没有新的MIB项目的路由器不能提供这些项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