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定义
二、甲方所需软件系统及描述
三、乙方所提供软件系统描述
四、软件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六、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七、价格与付款方式
八、保密与非竞争
九、项目培训与服务
十、系统保证和维护
十一、项目变更
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十四、其它
十五、争议解决
十六、合同的生效、解除
附件-1
附件-2
需求说明书
系统设计说明书
软件系统开发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开发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企业管理(采购、仓库管理等)业务建立电脑信息化管理,乙方愿意为甲方开发提供所需的管理系统软件。甲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电脑信息化系统、系统、软件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开发承建的软件系统。
2、里程碑
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软件系统开发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电脑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
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5. 规格
“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甲方所需软件系统及原有软件系统
1、甲方所需软件系统描述
甲方为其内部采购和仓库建立电脑化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处理的业务对象为企业内部的采购、仓库、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建立的电脑化信息管理系统其要求、主要功能和目标为控制管理采购和仓库,实现规范化标准化采购流程和仓库管理流程。
2、甲方无已在应用运行的原信息管理软件系统
三、乙方所提供软件系统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的软件系统:
1.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嵩威五金MRP管理系统》。其系统所有功能和代码均为乙方独立开发.
2. 软件系统分为3个子系统,包括采购子系统、仓库子系统和系统编码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为采购管理、仓库管理、系统编码管理。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相关情况如下:
软件系统名称 |
《嵩威五金MRP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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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名称 |
功能介绍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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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 |
申请单,采购单,供应商管理,应付对帐单,采购验货单,退货单 |
嵩威厂内 |
2006-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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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 |
分为成品仓/物料仓/半成品仓,进出库明细帐,库存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