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16信用证点滴
第一、信用证的有效期、交单期、装运期要结合起来考虑。比如装运期不宜和有效期同一天或者太接近,导致无法交单或者没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完毕业务。
第二、如果有模棱两可的非单据条款语言,容易产生歧义--则一定要求客人修改,使之单据化、明确化,不然就删掉!
第三,收取的手续费也要注意是否合理。收汇后发现被扣除金额太大,也要核对,看看有否重复收费或者无理收费。
第四、在信用证的尾部有开证行给其他银行的指示,受益人千万不要以为与自己无关而将其忽略。可能带有软条款,使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即使没有不符点,开证行的付款依然使有条件的付款责任。比如开证行声称这是背对背信用证,要原信用证被支付后,开证行才立即付款;比如开证行声明在申请人领到进口许可证后才付款等等。
JOHNTU2078
2006年6月16日 16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