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外语言习惯看编程语言的习惯。

从老外语言习惯看编程语言的习惯。


有一种英语句式大家都学习过,倒装句。例如我们中国人说:我今天参加了一个重要会议。而英语习惯的句子是:An important meeting i ‘v attend.

老外习惯于把重点放在前面。与汉语不同。汉语就是叙事,人物、地点、时间、事情挨个来。就是我在北京本月1号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
同样的,java语言,Object语言都有if逻辑控制关键字。也都有if的最简写法  x =    expected?  resultA:resultB;

起初学习的时候,没有理解老外怎么会把判断条件放中间,因为他最先表达的是最重要的X结果,之后才是判断。
另外,java的流程控制do{}  while(expect);也有类似的思想,先将重要的内容提前,完了再去判断。

后来看Xcode中提供的示例代码,很多地方都使用if的最简写法,注释也习惯于先讲重点,然后再用连接词what/when/that ,也就是中国学生最头疼的写三行都没标点那种句子。

以上也是我作为编程入门YY的。并不一定准确。如果未来自己认识认识深入了,能自证推翻,也是进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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