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专栏 【空谷幽兰,心如皓月】

芝兰生于深谷,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困穷而改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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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liulao5:同楼上,也不理解 2.4、臭虫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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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cpp:C++本身是门很简单的语言,干吗弄那么复杂呢。我就从来不用虚函数,C++不是写的很好么。
poet:不喜欢C++总可以找出理由。虽然个人看法C++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语言。但是:

1。C++本身是个不错的玩具,它具有所有编程语言中最复杂的语法和最复杂的编译器,对于语法狂人来说,具有其独特的魅力。

2。C++上面的特性,导致了,写出一份让90%的C++程序员都看不懂的程序非常容易。例如说多使用一些模板类,函数对象,函数适配器,bind2nd之类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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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抄袭事件进展日志 收藏

    新一篇: “抄袭事件”开庭小志

    (最新更新:2006年10月24日)

    抄袭事件进展日志  

    2004年7月底,某网友从MSN上告诉我我的《编程修养》被一本叫《软件工程理论与实践》的书抄袭了。第二天我就购买了此书,发现抄袭地一字不差,文中还有我的名字出现。抄袭篇幅达本书的1/10

    2004年8月初,在清华大学出版社主任章忆文的组织下,我和章忆文、书的作者王立峰、以及另外两位清华出版社的编辑讨论相关解决事宜。最后,由于清华大学出版社不愿意在其主页和CSDN主页上公开道歉而导致谈判破裂。并得到作者王立峰的道歉信。

    2006年2月21日,我收到来信,说我的《跟我一起写makefile》和《用GDB调试程序》被一本叫《Linux C 编程》抄袭了。第二天我购买此书,发现作者李玉波只做了少量的修改1%左右。抄袭篇幅达本书的1/4。

    2006年2月26日,我收到了李玉波给我的道歉信。

    2006年3月1日,我收到了清华出版社的代理律师给我的来电。我表示,只愿意和清华主版社的负责人谈论些事。

    2006年3月9日早,我致电CSDN,希望CSDN给我开具文章所有主的证明信。得到了CSDN的大力支持。

    2006年3月9日下午,我见到了清华出版社的负责人李万红。李万红向我表达了出版社想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被我拒绝后,又接着给我提出了许我优厚的条件(以高稿酬出书,帮我做社会活动等)希望我不要把此事闹大。我拒绝了李万红给我条件,并希望清华出版社能够正视自己的错误。并给清华大学出版了一周的考虑时间。

    2006年3月17日,我聘请了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刘铭律师作为我的代理律师。http://www.lmlawyer.com/introduction.asp

    2006年3月19日晚,在没有得到李万红和任何回复的情况下,我在我的MSN和BLOG中公布了整个事件《抄袭事件回放》。在CSDN上引起和强烈的反响。并被网友转贴到其它BBS。此后三周内,我接到了许多人的电话,有朋友的,清华出版社的,抄袭作者的,记者的,等等。清华大学出版社希望我把文章删除或修改。

    2006年3月22日,《华夏时报》的王禁记者表示想要采访这件事情。我答应了王禁的要求。

    2006年3月27日中午,我接到了章忆文件的短信,她在短信中说我是在污辱自己的人格,于是我写下了《章忆文给我的短信》,于是矛盾进一步升级。

    2006年4月3日,《华夏时报》的记者经过两周的采访,写下了这篇采访稿子《“清华”出书两次抄自同一人》http://www.chinatimes.cc/news/list.asp?id=50843 

    2006年4月5日,李万红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决定在删除或是重写抄袭我文章的内容的前提下,第三次印刷并出版《Linux C编程》一书(前两次印刷总数为9000册)。与此同时,已有其它网友指出《Linux C 编程》一书其它章节亦有抄袭情况。

    2006年4月11日,应CSDN邀请,我参与了CSDN的在线聊天活动。http://blog.csdn.net/subject/tsinghua/index.html

     2006年4月14日,我和我的委托律师到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参见《抄袭事件民事起诉书》)。在向法院交纳了4098元的诉讼费用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接受了本案。(注:在这发布这篇文章时,我相信所有的被告已收到了诉讼请求)

    2006年4月28日,接到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要求我于5月26左右举证。

    2006年5月23日,在刘铭律师的安排下,我接受了上海文广第一财经的一次电视采访。此采访是关于国家重视数字伤品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专题。从中获悉,国家正在建立一个网络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的一个系统,以方便网络数字作品提交版权登记从而达到版权保护的目的。目前,这个系统只针对于影像方面的数字作品进行保护。不过,这的确是一个好的消息。

    2006年5月26日,我和我的律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与被告交换了证据。获悉,清华大学出版社向法院提出要求延长举证期的申请(法院还未批准)。

    在我所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证据是,李玉波从未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签订过任何的编著、出版合同。而在整个出书过程中,也从未有清华大学出版的编辑或相关人员和李玉波联系过。李玉波出书的合同是和一个名叫“北银科文图书项目中心”的有中介性质的机构签定过合同,其负责人是张勇。但经查询,并未在工商部门发现有叫“北银科文图书项目中心”的注册机构或公司,而且,其网站(www.bykw.com) 因没有到信息产业部备案而无法访问,现在其负责人张勇也无法联系。(我还记得清华大学出版社的编辑曾经自诩过,“我们清华出版社是所有出版社中最注重版权的出版社”。一个如此这样注重版权的出版社都对出书者不闻不问,而且也不签订出版合同,这就是他们对出版的注重!

    2006年7月20日,我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李万红以及双方律师到海淀法院核实清华大学出版社所提交的证据。清华大学出版社提交的证据分成两份,一份是把GNU的英文makefile文档全部打印出来(大约5cm厚)及其部分中文翻译,以此做为我抄袭GNU的makefile文档的证据。另一份是把我的CSDN的BLOG打印下来(尤其是章忆文短信的那篇文章),以此证明我的“厚颜无耻”以及“自我炒作”。

    在法院请我发表意见的时候,我说,其一,我只采用了GNU的makefile文档的大纲和框架,其中的内容都属原创。而对于一些相似的地方,我打了个两个比方,一、很多东西就像数学公式一样(比如makefile的函数和语法),必然是一样的。二、对于对这项技术特性的描述,就好像不同汽车产商的功能说明书一样,对同一种功能的描述,必然会用同样的或是类似的专业的语言进行描述。

    清华大学方面则不停地向法院质疑为何此次证据核对要做笔录?并提出法院的此次操作是不合法的,最后还向我滔滔不绝地指责并批评我的此次行为,甚至还有污辱人格性的语言,说我人品太差,不会做事。对于这种“骂街式”的发表意见,在严肃的法庭上,我只能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不予理睬。

    2006年10月12日,我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李万红以及双方律师再次到海淀法院核实清华大学出版社所提交的证据。在证据核实过程中,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跟我一起写makefile》一文,对此,清华大学出片社请翻译公司翻译了GNU makefile英文文档,并提交了相似的列表说明。法庭当庭进行了比对,发现清华大学对其翻译的版本与我的《跟我一起写makefile》存在较大出入。此次,终于完了证据核实。

    法庭当庭开出传票,确定第一次开庭时间为——2006年10月18日早9点,于海淀区人民法院44号法庭。

    2006年10月18日,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我和我的代理律师,还有清华大学出版社的代理律师,以及中关村图书大厦的代理人到庭(新华书店总店缺席)。在庭审过程中,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跟我一起写makefile》一文,清华大学出版社拒不承认此文是抄袭我的文章,他们认为没有侵犯我的我的权力。并且,更为过分的事,他们在法庭上当庭否定两位作者给我的道歉信的真实性。他们把我的BLOG的以证据提交,并在法庭上指责我的维权伤害到了他们,是不理智的。法庭也象征性的进行了法庭调解和法庭辩论(因为这些事情都在开庭已经做过的,庭上只是走相关的流程)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庭审后,法庭休庭。并择日宣判。

    2006年10月24日,我到法庭领到了判决书。判决书确认了以下以个事实:1)清华出版社在出版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2)陈皓享有《编程修养》《用GDB调试程序》和《跟我一起写makefile》作品的著作权。3)清华大学出版社侵权事实成立。虽然赔偿不多,但事实的认定以及公开的赔礼道歉让我颜开。因为,这些东西正是清华大学出版社所反对的。

    本文将不断更中……

     

    发表于 @ 2006年05月25日 14:50:00|评论(loading...)|编辑

    旧一篇: 抄袭事件民事起诉书

    评论

    #554 发表于2006-05-26 03:09:00  IP: 221.226.214.*
    [转]中国大学的集体堕落 --- 麒麟 vs 汉芯

    原文:http://blog.csdn.net/zhengyun_ustc/archive/2006/05/22/749186.aspx

    贴文不说话: “今年年初的时候,我发现FreeBSD的官方网站以及全球最大的开源网站SourceForge曾经一度被封,并且对于FreeBSD使用的是关键字过滤的极端方式封锁。联系这一系列事件,我不得不对年初的FreeBSD被封事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怀疑:是不是因为国防科技大学为了防止自己造假的丑事泄漏,于是对网监部门人员行贿,才导致FreeBSD和SourceForge的无辜被封,当然,这个怀疑实在太恶毒,如果我们的大学已经堕落到这个地步,那么中国高等教育的未来就完全没有什么希望了。” ---月光博客

    “原来麒麟操作系统首席科学家、国防科大计算机学院副院长廖湘科还是国家863软件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就凭这个,相信大家很快就明白为什么国防科大能够申请到这样的项目并能够在2004年很快通过验收了。” “按照廖湘科的说法,麒麟基于Unix国际标准,但不完全是Unix内核,且兼容Linux,这种代码的不透明,在某种程度上的确保证了其安全性。” ---By IT一路发

    “然而在四月末,网上出现了一篇针对银河麒麟的一篇分析报告《麒麟操作系统内核同其他操作系统内核的相似性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指出麒麟操作系统内核与FreeBSD在源代码上的相似度高达60%以上,在函数名上有99.45%的相似程度,而麒麟自己创新程度可能仅为10%左右。面对如此另人惊诧的数据,麒麟官方已经被迫承认了麒麟操作系统的内核外层即服务层使用了FreeBSD5.0。” “这种把别人的开源产品拿来作为自己的创新,简单的修改一下就骗取国家7000万科研经费,实在是中国软件业的一大耻辱。如果人人都以开源产品拿来作为自己的创新,那这个社会的诚信何在,良心何在。” ---月光博客

    “我所进行的麒麟操作系统内核同其他几种操作系统内核的二进制可执行文件的相似度分析,所得到的数据已经明确的显现出来麒麟操作系统2.0-14/21同FreeBSD 5.3/5.4之间紧密的血亲关系,已经能够说明一定问题。即便是精简版,也不应该有如此高的相似度,我相信开发组一定不会认同裁减完后的精简版就和FreeBSD内核差不多了,毕竟还有很多基础构架上的东西不同。所以精简版并不能完整地解释很高的相似度的问题。如果开发组可以给出修改自GENERIC的内核配置文件,和调整后的gcc编译参数,那么可能会令二进制文件相似性分析更加贴近真实情况。毕竟这些不涉及源代码,应该也不属于保密内容。” ---DanceFire
    #to 发表于2006-05-26 13:00:00  IP: 222.212.194.*
    再接再厉,支持!
    #Combat 发表于2006-05-30 08:31:00  IP: 222.134.65.*
    我从 某论坛看到贵BLOG的链接而过来,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为这些出版社的行为吓一跳,总之,坚决支持BLOG主声讨这些出版社,加油~!
    #deminy 发表于2006-06-22 05:18:00  IP: 72.38.230.*
    支持你。
    #Kevin 发表于2006-06-24 13:25:00  IP: 220.194.103.*
    坚持到底! 这种事情太耗精力了。 :(
    #偶然路过 发表于2006-06-25 21:19:00  IP: 69.143.161.*
    支持你,陈皓。

    以前在网上看过一些你写的文章,很佩服你。

    对待抄袭,我也是深恶痛觉。只是,中国的大环境太差了。很多人根深蒂固的观念是:自古偷书不算偷,抄书好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什么时候中国能真的象国外那样注重知识产权就好了。

    坚持支持你捍卫自己的权利!虽然这条路,在中国,走起来会格外的艰难。

    不过,还是希望在你的blog上能看到你的后续作品,我在鄙视无耻抄袭的同时,还是希望能够知识共享。不希望这件事会影响你太多。
    #阿德 发表于2006-06-26 21:28:00  IP: 59.125.102.*
    您好,我來自台灣,
    有幸拜讀您幾篇大作,進而產生好奇,於是便到此一覽.
    見到您對於智慧財產權的努力,敝人抱持支持與佩服的態度,
    希望這一方面能有更多的好消息,
    更希望能繼續見到您的其他作品.
    感謝您對於學術知識的努力與付出.
    #solotony 发表于2006-06-30 15:30:00  IP: 221.237.32.*
    也许有人说你是炒作,不过受惠的始终是读者/作者. 所以我只支持你.

    中国可以没有清华大学出版社,但不能没有规矩. 还是支持你.
    #zhangyang 发表于2006-07-12 23:52:00  IP: 220.198.91.*
    我们支持你.
    #tingya 发表于2006-08-03 18:46:00  IP: 219.133.51.*
    Linux C编程的CUrses中的章节抄袭了我的书 Unix下的Curses库开发指南 ,不过实在懒得去跟这种人折腾
    #support 发表于2006-09-14 19:30:00  IP: 162.38.137.*
    中国有些小人真是搞的别人也不安宁,明明抄袭却不承认。
    支持中国的网络发布者取回自己应得的权益!
    #Robert.ZDO 发表于2006-09-26 16:45:00  IP: 210.83.210.*
    支持原创!
    清华出版社的书的质量越来越差,只能抄袭!
    不知道目前进展如何.
    #补丁 发表于2006-10-03 11:02:00  IP: 221.3.106.*
    呵呵,精神可嘉
    不过确实不大会办事
    #test 发表于2006-10-13 19:45:00  IP: 124.203.145.*
    请问是那位法官?因为我经常因为书的事情在44或者45法庭出庭。

    法官都不错。他们看到原、被告都无和解的意思时就会做笔录。

    提醒一下,最后笔录要签字,要仔细核对,看是否遗漏什么,或者有出错的(因为法官也是人,也可能笔误)。

    祝你好运,有时间我会去旁听(最好是45法庭,那里容量大)。
    #小毛孩 发表于2006-10-14 10:58:00  IP: 60.209.181.*
    现在社会的垃圾企业太多了,整死他们,让他们知道该怎么做人!
    #carva.net 发表于2006-10-14 11:00:00  IP: 125.93.150.*
    支持楼主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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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owbit 发表于2006-10-28 23:13:00  IP: 58.60.88.*
    清华大学出版社,原来在我的印象中还是不错的,现在看来整个一个伪君子,还不如那么直接声称我们就是卖盗版书的出版社呢!比岳不群还岳不群!
    #runAndRun 发表于2006-10-31 12:20:00  IP: 219.142.3.*
    支持,严重支持!
    楼主一定要坚持啊!


    希望能听到楼主的好消息。
    # 汪红刚 发表于2006-10-31 18:01:00  IP: 59.40.113.*
    陈大侠的专业文章通俗易懂,如讲故事般娓娓道来,可见也花费陈大侠很多精力,也与陈大侠扎实的只是功底密不可分。
    他的文章对普及软件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向陈大侠致以敬意!

    鄙视那些包括清华在内的黑编辑,是他们助长学术腐败,牟取私利
    # 汪红刚 发表于2006-10-31 18:02:00  IP: 59.40.113.*
    陈大侠的专业文章通俗易懂,如讲故事般娓娓道来,可见也花费陈大侠很多精力,也与陈大侠扎实的知识功底密不可分。
    他的文章对普及软件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向陈大侠致以敬意!

    鄙视那些包括清华在内的黑编辑,是他们助长学术腐败,牟取私利
    #caodichong 发表于2006-11-16 15:49:00  IP: 211.154.41.*
    原来清华这个净地也被腐败攻破了
    #omycle 发表于2006-11-18 21:41:00  IP: 222.40.12.*
    支持楼主。
    支持陈皓
    #DEV 发表于2006-11-27 17:17:00  IP: 121.32.154.*
    支持!
    对于那种只会偷窃和骂街的无耻小人不用客气!
    #日中之剑 发表于2006-11-29 19:44:00  IP: 210.22.155.*
    首先强烈谴责清华这种败类企业,中国就是因为这样的败类才恢复不了大唐的盛世.
    同时也强烈支持陈皓大哥,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中国就需要这样的人物.在中国越来越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在,我们大家要同心协力把诸如清华这种败类企业扼杀下去!
    #SinoAce 发表于2006-12-28 22:56:55  IP: 121.201.29.*
    支持搂主,当时我也看到Linux C编程上的内容似曾相识,相当气愤!
    #chai2010 发表于2007-01-16 17:31:57  IP: 218.106.120.*
    国内的人太无耻了!
    我现在都赖得买过内的书!
    支持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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