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提供了一个this关键字,this关键字总是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对象。根据this出现的位置不同,this作为对象的默认引用有两种情形。
构造器中引用该构造器正在初始化的对象。
在方法中引用调用该方法的对象。
this关键字最大的作用就是让类中一个方法,访问该类里的另一个方法或实例变量。假设定义了一个Dog类,这个Dog对象的run()方法需要调用它的jump()方法,那么应该如何做?是否应该定义如下的Dog类呢?
public class DocumentFragment
{
public void jump()
{
System.out.println("正在执行jump方法");
}
public void run()
{
Dog d= new Dog();
d.jump();
System.out.println("正在执行run方法");
}
}
使用这种方式来定义这个Dog类,确实可以实现在run()方法中调用jump()方法。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够好呢?下面再提供一个程序来创建Dog对象,并调用该对象的run()。
public class Dog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og dog = new Dog();
dog.run();
}
}
在上面的程序中,一共产生了两个dog对象,在Dog类的run()方法中,程序创建了一个Dog对象,并使用名为d的引用变量来指向Dog对象;在DodTest的mian()方法中,程序再次创建了一个Dog对象,并使用名为dog的引用变量来指向该Dog对象。
这里产生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在run()方法中调用jump()方法时是否一定需要一个Dog对象?第二个问题,是否一定需要重新创建一个Dog对象?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没有使用static修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都必须使用对象来调用。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当程序调用run()方法时,一定会提供一个Dog对象,这样就可以直接使用这个存在的Dog对象,而无须重新创建新的Dog对象了。
因此需要在run()方法中获得调用该方法的对象,通过this关键字就可以满足这个要求。
this可以代表任何对象,当this出现在某个方法体中时,它所代表的对象是不确定的,但它的类型是确定的,它所代表的对象只能是当前类;只有当这个方法被调用时,它所代表的对象才被确定下来;谁在调用这个方法,this就代表谁。
public void run()
{
this.jump();
System.out.println("正在执行run方法");
}
采用上面方法定义的Dog类更符合实际意义。从前一种Dog类来看,在Dog对象的run()方法内重新创建了一个新的Dog对象,并调用它的jump()方法,这意味着一个Dog对象的run()方法需要依赖于另一个Dog对象的jump()方法,这不符合逻辑。上面的代码更符合实际情形:当一个Dog对象调用run()方法时,run()方法需要依赖它自己的jump()方法。
也可以省略this前缀。
public void run()
{
jump();
System.out.println("正在执行run方法");
}
大部分时候,一个方法访问该类中定义的其他方法、成员变量时加不加this前缀的效果是一样的。
对于static修饰的方法而言,则可以使用类来直接调用该方法,如果在static修饰的方法中使用this关键字,则这个关键字就无法指向合适的对象。所以,static修饰的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引用。由于static修饰的方法不能使用this引用,所以static修饰的方法不能访问不使用static修饰的普通成员,因此Java语法规定:静态成员不能直接访问非静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