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是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
该原则有两个特性:
1.对于扩展是开放的
2.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往往我们在设计程序的时候都是根据现有的需求所设计的,以后需求的改变必然会令到软件的结构有所改变。怎样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版本呢? 开放封闭原则可以给我们答案。
在实际开发中,绝对的对修改关闭是不可能的无论模块多么“封闭”,都会有一些无法对之关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那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需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哪些变化。
比方说,我们完成了一个功能,但是随着需求不断改动发现需要经常修改这个类,那么就要想办法隔离这些变化。在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的时候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开放封闭原则的精髓所在就在于: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一般来说,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生成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进行抽象也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与抽象本身一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