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
对于任意的 n∈N∗ ,有:
∑d|nφ(d)=n
证明
方法一
设集合
M={1,2,3,⋯,n−1,n}
我们尝试将集合中的数分类。
每个数都能按照其与 n 的最大公因数来分。
不妨设我们当前讨论
假设 dx∈M 并且 gcd(dx,n)=d ,
那么 gcd(x,nd)=1 ,且 x 属于集合
这样,个数显然就是 x 的所有可能取值也就是
当 d 跑遍
所以,可以得出结论
∑d|nφ(d)=n
方法二
设
f(n)=∑d|nφ(d)
首先,当 n=1 时,
f(1)=1
性质显然成立.
当 n=p 时( p 为质数),
当 n=pk 时,
f(n)=1+∑i=0k−1pi(p−1)
=1+(p−1)∑i=0k−1pi
=1+(p−1)∗pk−1p−1=1+pk−1=pk=n
成立.
因为 φ(n) 是积性函数,根据莫比乌斯反演的充要性,得 f(n) 是积性函数.
对于一般形式 n=∏ki=1piei
f(n)=∏ki=1f(piei)
=∏ki=1piei
=n
另外还有一种证法参见 Alan的blog(%%%)
数论大师Drin_E的博客上也有一种证法: 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