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观察如下格式:
类名称 对象名称 = new 类名称() ;
上述格式为声明并实例化一个类的对象,其解释如下:
类名称:要定义对象的数据类型
对象名称:日后进行类属性或方法操作的标记变量
new:开辟堆内存空间
类名称():实例化对象,属于方法,即在类中提供一个和类名称相同的方法,此处实际上就表示了类中的构造方法,但是此构造方法和普通发发的区别在于:构造方法是在实例化对象时使用,而普通方法是在实例化对象产生后使用.
定义构造方法的要求:
1.构造方法的名称和类名称保持一致
2.构造方法不允许有返回值类型声明
3.对象实例化操作一定需要构造方法的存在,所以如果类中没有明确定义构造方法,则会自动生成一个无参无返回值的构造方法,如果类中以明确定义了构造方法,则此无实际意义的构造方法不会自动生成,即:一个类中至少存在一个构造方法.
在类中可以明确定义一个构造方法,通过构造方法为类中的属性初始化.由于构造方法本质仍为方法,所以也可以进行重载(方法名称相同,参数的类型和个数不同).
范例:
class Person{
private String name ;
private int age ;
public Person(){}
public Person(String n){
setName(n) ;
}
public Pers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