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成年人的标志不仅仅是拥有“接吻权”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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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的标志不仅仅是拥有“接吻权”


两大学生在教室接吻,被学校安装的监控设备录了下来,并被勒令退学。这引发了人们对勒令退学是否于法有据、安装监控设备是否合法的质疑。9月26日《重庆晚报》“快乐周刊”推出《请问,哪里可以接吻?》的讨论,再次引发对“接吻权”的争论。

  《请问,哪里可以接吻?》对大学生做为成年人的权力提出了义正词严的捍卫之声。择其要者有以下一些高论:“大学生谈恋爱要受罚,简直就是压抑人性!我们都是成年人了,谈恋爱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讲都顺理成章,是天经地义的需要。要说罚,设立这些不合常情的规范的人应首罚,以示法律公平和公正。”

  “现在有个迫切的问题摆在大学生们面前了,到底在哪里才可以放放心心地接吻?教室显然已经不行,教室是公共场所,而且已经有了两位同学‘血’的前车之鉴。宿舍看来也无望,据说高校对宿舍都有规定,禁止异性同学擅入。况且宿舍毕竟不是自家,一般是几个人合住,总得琢磨举止会不会侵犯室友的私密空间。校园里白天肯定不行,人来人往的不符合国情。晚上夕阳西下里虽然蚊子与唾液齐飞,背包共长天一色,奈何月黑风高,更要小心开着夜视镜的DV爱好者大拍无成本的艳情片,想想台湾璩美凤,不知不觉当上零片酬的男女主角,你还吻得下去吗?”

  “在自己家里应该可以,只要老爸老妈默许,但大学生多半在外地求学,离家太远,打‘飞的’去接吻成本未免太高。组建个家庭似乎可行,《婚姻法》没说不让大学生结婚,但有报道说某地一对合法夫妻上大学,申请同居遭校方拒绝,可见能否接吻还得看校方脸色。公园、大街、广场、影院还是老问题,公共场所隐私权受限制。于是,最近我就老在琢磨,成都这所高校的校领导们,年轻时都在哪儿接的吻呢?”    

  等等,等等。应该承认,这些论点都有一定道理,而且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文笔也相当不错。但我总觉得,“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成年人的标志不仅仅是可以恋爱,拥有了接吻权,还应该承担许多责任和义务。当今大学生最缺乏的有两点,一是独立意识,二是深厚的爱心。这里所说的爱心不是指对国家、对人民的爱心,而是对父母的爱心。我想对参加讨论的大学生问一个问题:如今有多少大学生是自己打工挣学费?

  年满18周岁就是成年人了,从理论上讲应该自己养活自己了。当然也应该自己打工挣得上大学的学费。尽管目前的“惯例”,中国的家长全都愿意为子女缴纳大学学费,而且还要承担生活费。但这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从法律角度讲,家长没有这样的义务。大学生们在强调自己做为成年人的恋爱权、接吻权的同时,是否思考过自己应该尽快在经济上独立,以承担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

  现实情况是,大学生普遍具有依赖心理。非贫困生依赖父母亲,贫困生呢,就依赖社会捐助。出身于非贫困家庭的大学生,认为家长给自己缴纳学费是理所当然。贫困生则认为社会捐助自己上大学是理所当然,否则就是不公平,就要心生抱怨。“国际惯例”似乎不是这样的。我看过国外的一些资料,在发达国家,很多大学生,即使出身富豪之家、是达官贵人的子女,也要自己打工挣学费,否则在同学面前会被人瞧不起。我们中国的大学生很应该借鉴和学习这种观念。

  至于对家长的爱心,更是普遍的缺乏。如今培养一名大学生,家长要付出多少心血?且不说从小学、初中、高中,直到大学,家长的操心劳神,殚精竭虑,光是缴纳的学费、赞助费,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可是,大学新生对此心存感激的有多少呢?很多在校大学生,除了视父母给自己缴纳学费并按期汇来生活费为天经地义外,还盛行“高消费”的攀比。有些家庭条件并不特别富有的大学生,也要购置电脑、手机、电子词典、CD机、MP3,还要在校外租房过“二人世界”,还要隔三差五地开“派对”,吃吃喝喝潇洒快乐。有些大学生在“五一”和“十一”黄金周以及寒暑假还要赴名胜地旅游。这一切全要父母买单。处处精打细算以减轻父母负担的大学生少之又少。如果对家长都缺乏爱心,很难想象今后会对社会和国家能够承担起应尽责任和义务。

  所以我说,大学生要接吻也是应该的,可是除了接吻权以外,媒体也不妨引导大学生们展开另一些讨论。比如:“你认为大学生应该自己打工挣学费吗?”“成年人应该具有哪些权力、责任和义务?”“你认为最能显示成年人特征的事情是什么?”“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子女是否应该对父母心存感激?”……

发表于 @ 2004年10月15日 08:35:00|评论(loading...)|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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