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大卫视为博取收视,频频出招,各类选秀节目层出不穷,尤以《好声音》最为火爆,不断刷新收视率,然而在节目中选手们没有自己的原创音乐,只能靠翻唱他人的歌曲,一旦将其唱红了,各类商业演出接踵而至,赚个钵满盆满,而原创者们对于自己辛辛苦苦的创作,想要维权是难上加难。
在今年的“好声音”比赛中,张磊两度演唱《南山南》,原唱者马頔认为好作品总会发光,只是真人秀加速了发光的过程。不过之后,马頔认为,在节目收官后,张磊至少两次或以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于不同场合以《南山南》为主要卖点进行商演及宣传。值得注意的是,这和三年前曲婉婷斥李代沫侵权《我的歌声里》是一样的。曲婉婷所在环球唱片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曲婉婷对那一年的事情至今心有余悸,因为很多人都在骂她忘恩负义,说没有“好声音”她还只存在于视频里,“婉婷没有去斥责在比赛中他们的演唱,而是李代沫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这首歌用于商业广告。”李代沫当时解释说曾经给过音著协钱用于购买版权,但是环球唱片却不认。若不是因为李代沫吸毒被抓,环球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
张磊经纪公司的刘小姐说,张磊在总决赛之后,所谓商演只参加过一个音乐节,其他基本都是一些节目的活动或者是推广宣传。“好声音”的宣传总监陆先生说,演唱曲目的版权协议和费用由主办方全权负责。刘小姐认为,“遗憾的是有些演出单位版权意识淡漠,他们没有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这伤害到原创方,但因此迁怒歌手,我认为是不公平的。这次比赛结束后,有很多歌手在外面商演跑得比张磊勤快多了,唱来唱去还不是其他人的作品?版权是要重视,但如何规避侵权,这是行业的整体问题。”
节目制作方和演出单位都提到了一个叫做音著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机构,都说把钱给了音著协,但是唱片公司为什么不认?一家国际唱片公司艺人经纪尹小姐说:“在台湾地区,任何真人秀节目所使用到的音乐,节目组都会请唱片公司、词曲创作人直接授权,通常这类授权都是免费的。在内地,各种选秀节目的制作单位不会向唱片公司取得授权,他们都是给音著协一笔钱,再由音著协把版权收入按照比例划分,遗憾的是我们基本上没有收到过任何版税,更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要授权给音著协,但作品出来强制性就授权给他们了。”
音著协所收费用包括卡拉OK、翻唱、版权备案、音像制品、综艺节目翻唱、日常会员维护、丧葬哀乐等,但很多情况下收支并不透明,以致音著协在音乐圈的颇受诟病。音著协本意是维护音乐人的权益,收取版权费,再分发词曲人,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但实际上与初衷背离好远。所以,唱片公司只能去找侵权的人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