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
1.语法定义:抽象类前面使用了 abstract关键字修饰,则该类为抽象类
2.应用场景:a.在某些情况下,某个父类只是知道其子类应该包含怎样的方法,但无法准确知道这些子类如何实现这些方法 b.可以把多个具有相同特征的类中抽象出一个抽象类,以这个抽象类作为子类的模板,从而避免了子类设计的随意性
3.作用:限制规定子类必须实现某些方法,但不关注实现细节
4.使用规则:
1.关键字abstract定义抽象类;
如:public abstract class Telphone{代码块;}
2.关键字abstract定义抽象方法,只有声明,不需要实现代码;
如:public abstract void call();(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以分号结束)
3.包含抽象方法的类是抽象类;
4.抽象类可以包含普通的方法,也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如:public abstract class Telphone{ //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抽象类
public abstract void call(); //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是一个声明,没有方法体
public abstract void message(); //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是一个声明,没有方法体
public void touch(){方法体}; //抽象类也可以包括普通方法
}
5.抽象类不能直接创建,可以定义引用变量。(即new定义指向子类的父类引用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