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本站网友陈皓在本人的博客陈皓专栏上发表了关于“清华大学出版社抄袭事件”的系列文章后,引起网友的强烈回应。当事人、热心网友以及相关媒体纷纷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关于本事件的谁是谁非我们暂且不论,自有法律和公众的眼睛去衡量,但是本事件背后引发的一些问题,确实值得所有和技术相关的企业、个人尤其是法律界思考。CSDN作为中国最大的软件开发网站吸引了大量的优秀技术作者在我们的网站上建立博客,他们中的很多作者(也包括陈皓网友)都在他们的博客专栏中分享大量的原创性文章和翻译的技术文章,这些都是他们的辛苦劳动所得,但是如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以及如何在博客写作时代形成博客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规范是值得我们大力探讨的话题。
《技术文章版权 怎样保护》在线访谈活动
“清华大学出版社抄袭事件”—章忆文给我的短信
绝不妥协
清华大学出版社“抄袭事件”回放
抄袭的人是可耻的
(相关图片)
答记者问

网友:我不认为法律是时时处处绝对平等的;我也不希望法律时时处处都平等,我希望法外有情,能照顾弱者。你在这一事件中是权益受侵害者,但并不是弱者,出版社也不是。说实话:就你文章中的描绘述,我有些同情那位抄袭者。

网友: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 给人留余地,就是给自己留余地。

陈皓:这件事情我不是要权衡三方的利益。我要求的是一种对这种不良风气的惩罚,以达到对抄袭行为的一种震慑。也是对出版社的一次警告,希望他们能加大检审力度,而不是为了多出书。只有惩罚才能他们完善起来。任何形式的妥协只会放纵这种不良风气。

网友:"贫穷,并不能做为你去偷窃的理由",君子好财,取之有道;

网友:无论是策划编辑、加工编辑还是出版社,都是不愿意看到存在侵权问题图书的出现,而事实上此类问题靠出版社流程管理靠编辑的一双眼睛根本不可能完全杜绝。
陈皓:其一,我的文章在网上比较受欢迎,被网友广泛转载,只需要编辑把书中的任何一句话拿到网上搜索,一定能找到我的文章。其二,在书中抄袭的部份中有我的名字。这两点说明我们的编辑在审核时太过草率。
网友:你要向对方说他侵犯了你的著作权,那你得证明你就是该文章的最初作者,因为现在同一内容的文章,在网上,甚至没有在网上的可能有好多篇,你如何证明你就是最原始的作者。你还要证明,你的这篇文章不是抄袭(也可能是部分抄袭)其他资料的,只有这样,你才有资格说这篇文章你就是原作者。

汤滔:如果假定他对原文再创作的话、翻译、修改再创作,从我的角度来讲,陈皓违反了GFDL本身的版权协议的。

陈皓:里面有我的东西,我付出了劳动,比如我翻译了它,即便是全部翻译,也有翻译的著作权,这是第一。第二,里面有我的东西,不完全是公有领域的东西,有第二次创作,有我的东西,文档的文风,文章的语气都可以看得到里面有我的东西,有我的劳动。

梁远川律师:通常一个文字作品翻译的话,按照著作权法,翻译的话要经过原作者的同意才能翻译,如果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你翻译也是侵权的。

网友:在图书侵权事件上,原作者是受害者,出版社也是受害者。作为一名编辑,我们最讨厌作者抄袭别人的东西或者一搞多投。上面我说了,出版社应该受到一些经济处罚,但是不应该是这件事情谴责的主体,侵权谴责的主要对象是作者。但是上面的言论好像是搞错了。
梁远川律师:首先作者应该负主要责任,作为出版社来讲,如果它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它的责任就轻得多,如果尽到责任的话,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规定,承担停止侵权、返还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就要按《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答疑
类似侵权案件应该如何赔偿?
梁远川律师:对出版社来说,如果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就按照《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合理义务,就按照《著作权法》第48条承担责任。赔偿额的计算,如果造成损失,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额。如果实际的损失没办法确认,就按照违法所获得的利润。根据你刚才算的,你这种方法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按照违法所得的,但要刨除成本,算法基本正确。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都不能确定,由人民法院在50万以下酌定判决,其中包括制止侵权的律师费、公证费等。

互联网发表文章应该注意什么?
陈皓: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取证非常困难,要减少困难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你发布的文章一定要署上你自己的真实姓名。第二,发布的文章不能发布到论坛里面去,必须有一个正式发布的平台,比如像博客或者个人专栏,最好是一个知名的(像CSDN)的平台,这会让你的版权受到更好的保护。第三,在用户注册时,必须提供电话号码、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等一系列真实的信息。

网友评论
阿楠:我感觉其实可以作为一个契机,来规范一下出版行业,现在越来越多的BLOG越来越多的个人的东西在网上公布,这就给一些文字小偷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我支持楼主把这个事情做成WEB2.0下的一个范例。

一名编辑:作为编辑我们会尽量把关,但中国现在的出版市场和各出版社之间的相互竞争,加之技术更新的快节奏、网络的普及和盗版的猖獗,并不是我们想要做好就能做好。就拿版权审查问题来说,对一本书每一章节每段程序我们都要放到网上查一查有无雷同,那举个简单的例子,等我们photoshop7的图书出来的时候,恐怕photoshop10的版本都出来了,你们是不是又要跟着被人骂出版社工作不力了?

<参与讨论>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相关报道
·CSDN博客-成功举办“技术文章版权 怎样保护?”在线访谈活动
·CSDN博客-“技术文章版权 怎样保护?”在线访谈活动聊天记录
·新浪网-“清华”出书两次抄自同一人

 

参与调查
               网站简介广告服务网站地图帮助信息联系方式English问题报告
               CSDN 北京百联美达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 ICP 证 020026 号
             CSDN ® 2000-04, CSDN.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