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部电影,似乎毁誉参半。豆瓣有影评标题为“人人都是王彩玲”(流行句式害死人),但显然不会得到另一部分厌恶片子灰暗情调、觉得“丑人多作怪”的观众的认同。正如某位网友说的,那些一直生活在大城市的人,那些8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不太能够理解《立春》人物的内心。
王彩玲有好歌喉,却没有美貌和好出身,只能用不断的自欺欺人来维持心理平衡。她周围的每个人都知道她将要去北京生活,知道她会成为中央歌剧院的演员,却不知道她花3万块求人买北京户口而不得,不知道她站在中央歌剧院的办公室里苦苦哀求也无人搭理。也曾经有三个男人走入她的生命,第一个是爱她的,仰慕她的才华的钢铁厂工人,得到的回复是“宁吃鲜杏一口,不吃烂桃一筐”。第二个是她爱的,年年考美院年年被退回的业余“画家”,拿她当知音,为她画人体画,却因为她在他酒醉时引诱了他而大打出手,“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最深感情只能是爱情”,而他“觉得自己被强奸了”。第三个向她求婚,目的却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同性恋身份,因为他就像鱼刺一样卡在小城很多人的喉咙里,而他们的结合能够让两个不正常的人在别人的眼里变得正常起来。
王彩玲没有朋友,对此她也有清醒的认识。隔壁美女老师跑过来哭诉被男人骗的经历,最后一句话竟是“以后我连你都不如了”,也难怪她说“你能把我当朋友,是因为我比你更不幸。”
王彩玲相信,自己与其他人不同,这种不同应该也必须指引自己走上幸福之路,有鲜花和掌声,有欣赏和尊重,起码不必表演给那些打着哈欠流着口水的没文化的老年人看。然而她最终只能妥协,去征婚,去领养孤儿,去开个肉铺来维持生计。想不泯然众人,有才华,有坚持,依然不够。
也许她缺的是手段。一个剃着光头的女孩带着母亲找到她,说自己已经身患绝症,活不了几天,临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去北京参加业余歌手大赛。她的眼泪打动了王彩玲,王不仅带她们去了北京,还把自己办户口的钱要了回来,给她们去“疏通关系”(甚至不惜承认自己一直在说谎,其实在北京没有任何关系)。女孩得到了名次,在电视上露脸,又流着泪跪在她面前说自己并没有得绝症,为了成功不得不出此下策。
也许是这件事真正刺激到她,让她看到了自己与成功之间不可逾越的距离。也许长期保持同一个抗争的姿势,总有手软的一天。她的妥协让故事有了一个看似完美的结局,她的希望可以在孩子身上继续——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所以做孩子的才抱怨活得累。
发表于 @ 2008年06月13日 16:45:19|评论(loading...)|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