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C++设计的一个小缺陷——不必强制类普通成员函数在类体中声明 收藏

C++设计的一个缺陷,是否应该提交给C++标准委员会呢?——不必强制类普通成员函数在类体中声明
类普通成员函数非得在类中声明了才能在外边写成员函数,C++为什么非得设计成这样呢?
1.如果想增加一个函数,那么同样的函数头要写两遍,这违反了信息唯一原则。造成难于维护难于同步等问题。
2.想在库外为库中的类增加成员函数在目前的这种设计下是不可能的。
比如我想为MFC库的CString类增加一个自定义的tostring()函数就做不到。

我想应该这样设计,类普通成员函数可以直接在外部定义,而不用在类中声明

比如CString类:
直接在我的程序中写

mylib.cpp:

LPTSTR CString::tostring()
{
return (LPTSTR)(LPCTSTR)*this;
}

这样就可以为MFC库中的CString类增加一个tostring成员函数。

--------------------------
usemylib.cpp
...
{
.....
LPTSTR CString::tostring();//用前只要声明一下就可以了,当然可以在一个头文件中集中声明。
str=cstr.tostring();
...
}

这个问题俺闷在心里已经近10年了。
当然,象虚函数这种东西还是必须在类体中声明的。


不过我想这个问题BS应该早就考虑到了,他是基于什么原因采用的现在的这种方案呢? 

发表于 @ 2007年09月23日 20:24:00 | 评论( loading... ) | 编辑| 举报|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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