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预测

我国电子商务应用现状的基本估计

1.我国电子商务尚处初级阶段或初步应用阶段。

2.我国电子商务应用尚处初级水平,大部分电子商务是非支付型电子商务,即网上营销,网下支付;小部分是支付型电子商务,即网上营销,网上支付。已开展协同电子商务的企业还仅仅是少数的大型企业集团。

3.我国有1000多万个企业,上网企业所占比例不大,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采购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大部分中小企业尚未上网开展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水平较低,企业尚未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主力军作用。

4.我国大部分电子商务网站功能较为单一,大部分是搞电子市场商情,在网上发布广告、电子目录,进行网上电子查询、网上互通商品信息;小部分搞电子交易,在网上进行商务洽谈,签订购货合同,交换文本及单证,进行交易;能完成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的较少。

5.由于我国行业、地区发展不平衡,东南沿海与中西部地区有很大差别,目前传统产业部分行业及东南沿海大城市已开展电子商务,部分行业及中西部地区广大城乡尚未开展电子商务,但很有可能后来居上。

6.国民经济信息化基础薄弱,商业自动化水平低,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这种现代商业将长期并存,传统商场与网上商城将长期并存,必须采取多样化、多层次、多模式的有中国特色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国家发展电子商务还缺乏明确有力的技术经济政策。国家还缺乏发展电子商务的专项规划,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还缺乏明确有力的技术经济政策。《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积极贯彻落实,要加快制定电子商务专项规划和明确有力的技术经济政策。

2.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严重滞后,急需加强。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之处未得到及时修订,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较滞缓,目前依然缺乏电子交易法、网上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法、网上信息管制等多个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的定罪和处罚尚缺少实施细则。

技术标准的总体技术水平不高,市场适用性较差,在涉及应用平台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和安全标准等方面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并影响了我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协同商务技术的应用。安全基础设施(PKI)标准不统一,运营不规范。

3.计算机应用水平低,上网企业与上网家庭数量还较少,信息技术在企业与家庭中的应用不够普及。尽管到2004年12月底我国网民已经达到9400万,但从占总人口的比例看依然偏低,只占总人口的7.2%,而且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东部的大中城市。国外发达国家网民占总人口的比例较高,瑞典高达67%,瑞士为60%,德国为49%。

我国企业信息化水平较低,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所占比例不足20%,在15000家左右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只有10%左右的企业基本上实现了较高水平的企业信息化;大约有70%左右的企业拥有一定的信息化手段或着手向实现中级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有20%的企业只有少量的计算机,但除了用于财务管理、打字外,很少有其他应用;在中小企业中,约有20%的企业尚未开展企业信息化。相比之下,美国有60%的小企业、80%的中型企业、90%以上的大企业已借助互联网广泛开展商务活动。

4.电子商务的发展所需要的市场经济环境、运行环境尚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商业信用体系不健全,系统和资源共享的商业信用体系(包括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还没有建立起来,商业信用意识欠缺,电子商务发展缺乏良好的信用环境、规范和顺畅的交易秩序作为保障。运行环境尚不完善,网络带宽、反应速度尚不能满足要求,电子支付手段尚不完备,物流配送体系尚不没能配套。电子商务的大量物流活动仍主要依靠企业储运组织的自我服务来完成,依靠第三方物流承担物流业务的企业为数不多,而且,信息共享程度较低,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

注1:文中百分比为实现不同水平电子商务的企业在行业(地区)的企业总数中的比例。

注2:电子商务按应用水平及商务与电子的融合程度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a.初级电子商务。商务初级电子化、网络化,初步开展电子商务,主要实现信息流的网络化,即进行网上发布产品信息,网上签约洽谈,网上营销,网上收集客户信息,实现网络营销等非支付型电予商务,实现初级经营服务信息化。

b.中级电子商务。商务中级电子化、网络化,实现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网络化即实现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实现支付型电子商务,以供应链管理与客户管理为基础,实现中级经营服务信息化。

c.高级电子商务。商务高级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展协同电子商务,全面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三流的网络化。实现支付型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网_k4T货与企业内部ERP结合,及时精良生产,实现零库存。从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产品交货、物流配送、财务处理甚至是最后的成效评估等,都通过电子集市使交易各方能够同步作业。物流体系还没有形成。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支持能力低。国产化软硬件产品技术水平与市场占有率低,重大电子商务应用工程、应用系统所用的软硬件产品主要依靠国外公司,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计算机应用有关标准、规范既缺乏又不统一,亟需加强。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标准比较滞后,投入明显不足。

6.管理体制、机制、管理理念与组织机构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部分领导对电子商务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企业采用电子商务等高新技术尚缺少内在的动力、人力、财力与物力。基础工作薄弱,信息技术人才特别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行业务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缺少,广大职工信息意识、人文素质与信息技术应用知识有待提高。

“十一五”电子商务发展预测

“十一五”期间,我国信息化建设将加速发展,我国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水平将上一个新台阶。

1.各类电子商务(B2B,B2G,B2C,G2C,C2C)将在国民经济主要部门如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证券业及信息服务业全面发展,以网络营销为重点的电子商务将基本普及,网上支付随环境条件的改善而逐步发展,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与2005年相比,将翻两番。

2.主要行业企业电子商务有很大发展。“十一五”期间,企业信息化将有很大发展,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改造中有显著成效,全国27个省市、46个重点城市和近2000家企业开展制造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基本完成。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过程控制、供应链管理及电子商务在各类企业中进一步普及,大中型企业大部分实现初级电子商务,部分大型骨干企业实现中级电子商务;小部分企业培养成高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大部分中小企业推广单项信息技术,部分中小型骨干企业分期实现初级电子商务,建立若干个中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为今后推广积累经验。

3.地区、城市、社区电子商务会加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电子商务试点经验将进一步推广,将建成若干信息化示范省市、地区、社区及乡镇,2010年全国各地区、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将会快速发展。“金”字系列重点应用工程与“数字奥运”会胜利完成,社会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信息化步伐加快。社区服务等公共领域将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为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

信息技术进入家庭,智能建筑逐步推广,电话、手机、信息家电、家用电脑进一步普及,信息技术大量进入家庭及个人生活将推动家庭信息化的发展。2005年,全国家庭电脑普及率将达到8-10%,城市家庭电脑普及率达到15-20%,全国家庭电话、手机的普及率达18-20%;2010年,全国家庭电脑普及率将达16-20%,城市家庭电脑普及率达40-50%,居家办公将逐步普及,家庭信息化的发展将大大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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