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与final修饰类属性及初始化问题

static:

1. static修饰一个属性字段,那么这个属性字段将成为类本身的资源,public修饰为共有的,可以在类的外部通过test.a来访问此属性;在类内部任何地方可以使用。如果被修饰为private私有,那么只能在类内部使用。

2. 如果属性被修饰为static静态类资源,那么这个字段永远只有一个,也就是说不管你new test()多少个类的对象,操作的永远都只是属于类的那一块内存资源。

final:

1. final 用于声明属性、方法和类,分别表示属性一旦被分配内存空间就必须初始化并且以后不可变;方法一旦定义必须有实现代码并且子类里不可被覆盖;类一旦定义不能被定义为抽象类或是接口,因为不可被继承。

2. 被final修饰而没有被static修饰的类的属性变量只能在两种情况下初始化:

1) 在它被定义的时候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final int a=0;
	private Test(){
		
	}
}

2) 在构造函数里初始化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final int a;
  	private Test(){
  		a=0;
  	}
}

当这个属性被修饰为final,而非static的时候,它属于类的实例对象的资源,当类被加载进内存的时候这个属性并没有给其分配内存空间,而只是定义了一个变量a,只有当类被实例化的时候这个属性才被分配内存空间,而实例化的时候同时执行了构造函数,所以属性被初始化了,也就符合了当它被分配内存空间的时候就需要初始化,以后不再改变的条件。

3. 同时被final和static修饰的类的属性变量只能在两种情况下初始化:

1) 在它被定义的时候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a=0;
  	private Test(){
  		
  	}
}

2) 在类的静态块里初始化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a;
  	static{
  		a=0;
  	}
}


当类的属性被同时被修饰为static和final的时候,他属于类的资源,那么就是类在被加载进内存的时候(也就是应用程序启动的时候)就要为属性分配内存,所以此时属性已经存在,它又被final修饰,所以必须在属性定义了以后就给其初始化值。而构造函数是在当类被实例化的时候才会执行,所以不能用构造函数。而static块是类被加载的时候执行,且只执行这一次,所以在static块中可以执行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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