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50):圣诞节任性受批评
记得,1992年圣诞节那天早上,我在北京大学第三教学楼503教室上课,大约讲的是非可加测度(信度理论)。
按照往常上课的习惯,早上7点正,我从中国人民大学静园宿舍骑车出发,经过中关村大街,提前十分钟,(7点20分)抵达北大教学三楼门前,上5层楼,进入教室,自己擦黑板,准备上课。北京大学校方不希望老师、同学早上睡懒觉,特意地把早上第一节课安拍在7点半开始,比清华大学早了半个小时。
记得,那天教学楼上课铃响毕之后,我就开始讲课了。讲了不到3分钟,我发现班上少三个学生。我问大家,他们三人为什么不来上课?停了一会儿,有人小声地对我说:昨天是圣诞节平安夜,他们一夜没有睡觉,所以不来上课了。
我一听这话,就火了。对着大家说,什么圣诞节?你们可以不来听课,我也可以不讲课了。于是,我把讲稿收拾了一下,任性地离开教室走了。
后来,有同学把这一“罢课”情况反映到学校教务处。过了几天,教务处领导把我叫去,当面恨恨地批评了我一顿。他对我说:北京大学从来没有像你这样的老师,可以任性不讲课!他叫我回去写检查。结果,我写了一份书面检查,但是,故意不触及灵魂。
袁萌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