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Office的新主人想干什么?

     所谓“鸣冤”就是向社会公众鸣叫“冤屈”,而“冤屈”就是不公平的待遇、不应受到的损害,请见现代汉语词典。永中Office的新主人究竟想干什么?曹参有什么冤屈呢?

           86日,《无锡日报》发表记者牧歌的署名文章,题为“永中Office重组正式完成,国资重新控股永中软件”。文章说:“5日上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无锡市双赢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中山汇金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公开拍卖无锡永中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资产。此次拍卖采取组包整体拍卖的方式,拍卖标的主要包括永中Office知识产权、电脑设备等有效资产,以及永中科技所持有的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司51%的投资权益。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科算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参加了此次拍卖。最终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总价3800万元成功竞得,并当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文章还说:“参与竞拍的无锡科创公司负责人在拍卖会结束后表示,永中Office是一款优秀的自主知识产权国产办公软件,产品成熟度日趋完善,其新的运营主体是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司“,”无锡科创表示,将在最短时间内将拍卖所得的永中Office知识产权整体装入永中软件。“至此,文章总结说:”永中Office重组正式完成,......”

         据此,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无锡科创”)以总价3,800万元人民币竞拍成功,并当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由此,“无锡科创”成了永中Office的新主人,这就是所谓“永中Office重组正式完成“的基本含义。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永中Office将“易手他人”,如同“立即执行”的法院判决,与台资百慕大永中科技完全剥离,与亲手创建永中Office的软件架构师曹参也毫不相干了。此刻,曹参心里面是怎么想的呢?永中Office如此这般地被“重组”,对曹参而言,显得公平吗?曹参有冤屈吗?

       “无锡科创”如何处置永中Office的知识产权?答曰:将其整体装入永中软件,使永中软件成为永中Office的运营主体。何谓“整体装入”?是许可使用?还是整体转让?看样子是后者。从本质上而言,“无锡科创”想要做的事情就是:花费国家的钱,参与这次提前举行的永中Office竞拍,把竞拍得来的永中Office(即全部核心知识产权)再完好无损地转让给永中软件,使其成为永中科技的合法“替身”。我们把话说白了,这就是想要搞一个“新永中”,一个没有曹参参与其中的“新永中”。

          实际上,“无锡科创”老板们花费手中持有的国家巨资,实现了方存好与唐敏非法设立“新永中”的缪想,花费国家钱来替他们“圆梦”,甚至更要进一步,妄想使永中软件的产权“合法化”、运营“主体化”,使中外合营的永中科技有预谋地演变为中方独营的永中软件,这与与海峡两岸ECFA协议的基本精神完全背道而驰。至此,曹参的永中梦算是真的要“完结”了。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事实:集成Office是曹参一生最大的创新发明(或创新思想),这个发明最终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得以实现。这就是他对祖国的最大贡献。如今,有人对永中Office进行所谓的”资产重组”。结果呢?永中Office被别人从他的手中抢走了(即易手他人)。曹参变得“一无所有”,只得“净身出户”,是可怜人也。这种待遇是很不公平的。我们要问,“无锡科创”的老板们,你们拿着国家的巨资(数千万人民币),去玩弄这种丢人显眼的“鬼把戏”,而不觉自己内心愧疚吗?这岂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搞公开抢劫(包括永中Office的程序源代码及有关商业机密)吗?以强欺弱,此乃为不公正也。

         说明:曹参今年67岁,早已超过退休年龄,不该继续打拼了。在国内,尤其是到了海峡两岸ECFA时代,我们不能如此无礼对待一位外籍年长者(他还没有我们国内居民的身份证)。我自认不如曹参,但我非常同情他现在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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