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有关要求,我局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办理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到落户。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办理程序详见附件。 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我局将协调有关单位采取“联合办公”方式,集中办理200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附件内容详见当前页“相关下载”处的《海淀区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落户办理程序》 |
(2007-10-15 18:26:05) |
附件:
海淀区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报到落户办理程序
第一步:办理档案转入手续
单位持毕业生档案或通过海淀人才网(www.hdrc.com.cn)查询毕业生档案转寄情况,如档案已到,请记录档案编号(7-xxxx),并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档案转入手续。
1、盖单位公章的《流动人员转入登记表》(海淀人才网下载)一份;
2、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复印件一式二份;
4、存档费收费发票的复印件。
办理地点:海淀科技大厦七层(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上地东路29号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东面1层大厅)、海淀区人事局办公楼二层综合服务大厅人才服务中心窗口(苏州街乙29号)。
注:上述地点均可办理第一步手续。
第二步:到海淀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开具落户介绍信
所需材料:
1、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转入通知》;
2、盖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毕业生)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毕业生);
4、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复印件;
5、存档费收费收据的复印件。
办理地点:海淀区人事局办公楼二层综合服务大厅流动调配科毕业生接收窗口(苏州街乙29号)
第三步:到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介绍信
所需材料:
1、海淀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2、盖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毕业生)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毕业生);
4、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复印件。
办理地点: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东城区台基厂三条4号,东交民巷小学内)
第四步: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户籍处开具入户通知单
所需材料:
1、海淀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2、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3、盖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毕业生)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毕业生);
5、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复印件;
6、毕业生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办理地点:中关村科技园服务中心144窗口(阜成路67号,空军总医院对面)
第五步: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转入通知》;
2、海淀公安分局户籍处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3、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毕业生)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毕业生);
4、盖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大头照片一张(背面需标注姓名);
7、如需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者,请携带在海淀人才网上下载的《集体户口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海淀科技大厦人才服务中心701室、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
注:根据公安分局要求,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京落户手续均要求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专人办理,不针对当事人本人办理手续。单位办事人员需持开具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介绍信。
转载于:海淀人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