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我住的街道上来了一家卖豆浆的。豆浆不贵,2毛钱一小袋。一天,一位带小孩的顾客为小孩买了一袋豆浆,由于小孩不慎,还没带离摊位,蹭到了桌子角上,豆浆瞬间撒完。小孩的父亲力争要男老板再免费拿一袋给他,理由是盛豆浆的袋子不结实,不然不会一蹭就破。男老板认为不是他的错,坚决不给。于是两人就地争吵起来。
我因为每天在这个摊子买豆浆,和老板比较熟,还知道他是富平人,于是在旁边做和事佬。其实撒豆浆的原因和要最终认定是谁的责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赶快结束这场无聊的争端,并尽快恢复老板的正常经营,因为有几个顾客已经因为争吵而离开了。事实上怎么认定责任也是没有一个“正确”的原则的,否则他们也不会吵起来。按照现在服务业的原则,一般都是老板主动让一步,“和气生财”,宁可舍点财,保住商业形象,还可能趁机在老顾客面前捞点好印象。
但事实却出乎我的意料。我好心的说,给人家换一袋豆浆吧,只有2毛钱。谁知那老板瞪大牛眼,冲我发起火来:为啥?为啥?又不是我的错?于是这个卖豆浆的小商人,在我的眼前立即就矮了下去,原形毕露为原来那个地道的农民。这个农民不但立即丢失了阅读全文>
发表于 @ 2009年05月30日 22:44:00|评论(loading...)|举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