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JAVA继承,学习进度加快(黑马我来了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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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1.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有了这个关系,才有了多态的特性;

注意:千万不要为了获取其他类的功能,简化代码而继承;

必须是类与类之间有所属关系才可以继承,所属关系 is a

java语言中,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因为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当多个父类(也叫超类)中定义了相同功能,当功能内容不同时,子类对象不确定要运行哪一个。但是java保留了这种机制,并用另一种体现形式来完成表示,这种体现形式叫做多实现

java支持多层继承。也就是一个继承体系。

3.如何使用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功能呢?

想要使用体系,先查阅体系中父类的描述,因为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中共性的功能,通过了解共性功能,就可以知道该体系中的基本功能。那么这个体系就已经基本可以使用了。

在具体调用时,要创建最子类的对象,为什么呢?

1.因为有可能父类不能创建对象;

2.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的功能,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

简单说就是:查阅父类功能,创建子类对象使用功能。

子、父类中变量、函数、构造函数的特点

子父类出现后,类中成员的特点。

1.变量

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用this,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如果子类没有与父类同名的变量,访问父类中的变量时也可以用:this.父类变量。

super的使用和this的使用几乎一致。

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父类(超类)对象的引用。

2.函数

当子类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如果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类中该函数的类容,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这种情况叫做覆盖(也叫重写)。

当子类继承父类,从而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但是,子类虽具备该功能,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这时就没有必要定义新的功能,而是使用覆盖特性,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内容。

子类覆盖父类,必须保证子类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才可以覆盖,否则编译失败。(但是父类权限如果是私有的话,子类就无法知道父类的相同函数功能,从而无法实现覆盖。),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到目前学了publicprivate、默认权限(就是没有publicprivate),默认权限的权限大小介于publicprivate之间。

记住:

1.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

2.(覆盖)重写要求子父类方法要一模一样(包括返回值类型等)。

3.构造函数

super();用于调用父类的空参数构造函数,

如果要调用父类中的有参数构造函数的话,调用格式就是super(参数1,参数2…);

this();语句调用本类的空参数构造函数。

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那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中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super();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有super();

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以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如果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来指定(即super(参数1,参数2…),调用格式跟this关键字在构造函数间的调用方法一样)。

还有就是super()语句也要求必须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物理位置上的第一行,不能说平行什么的)。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子类的所有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子类中每一个构造函数内的第一行都有一句隐式的super()语句。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必须手动通过super或者this语句形式来指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当然,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Final关键字

final : 最终。作为一个修饰符,
1可以修饰类,函数,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为了避免被继承,被子类复写功能。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复写。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既可以修饰成员变量,有可以修饰局部变量。
当在描述事物时,一些数据的出现值是固定的,那么这时为了增强阅读性,都给这些值起个名字。方便于阅读。
而这个值不需要改变,所以加上final修饰。作为常量:常量的书写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由多个单词组成。
单词间通过_连接。
5,内部类定义在类中的局部位置上时,只能访问该局部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抽象类:
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题不同,这时可以进行向上抽取,但是只抽取功能定义,也就是函数名(),而不抽取功能主体。
抽取:是通过分析问题的共性内容完成的,不是通过提取相同代码实现的。
抽象:是强迫子类去做覆盖的一种方式。

特点:

1, 抽象方法一定定义在抽象类中,并且,抽象类中也可以有非抽象的方法;甚至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的方法,此种情况下,这个抽象类的功能只有一个,就是不允许该类实例化。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意义。
4,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起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如果子类之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不同,该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只不过,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内容
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事物的功能,只是具体实现的方式不一样,所以需要明确出现,但是无法定义主体。
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了抽象函数,不可实例化。

抽象类或者接口为什么不能建立对象?
当这个类中有了抽象方法,作为类的成员存在,那么这个类如果建立对象,再去调用这个没有方法主体的抽象方法,
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故此,抽象方法也要存放在抽象类中。并且这个类不能建立对象,因为声明了抽象的类,说明类当中有抽象方法,
你不能创建一个你看不懂,而且调用函数无意义的类的对象。

abstract 关键字,和哪些关键字不能共存。
final: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
private: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不被子类所知,就无法被复写。而抽象方法出现的就是需要被复写。
static: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那么连对象都省了,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

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
有,抽象类是一个父类,要给子类提供实例的初始化。

abstract class Student //当类中出现了抽象方法时候,这个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class前加上abstract
{
abstract void study(); //向上抽取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题不同。去掉了方法主体大括号“{}”,(此处区别于有方法体
//abstract void study1(); 声明了另一个抽象函数; 并且用abstract关键字说明
}

class Base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base study");
}
//abstract void study1(); 如果BaseStudent类中没有覆盖study1的抽象方法,那么这个BaseStudent类也成为了抽象类
//void study1(){} 此语句实现了对Student抽象类中抽象方法study1空复写
}

class Adv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adv study");
}

}

class Abstract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Student(); //创建了一个抽象类的对象,编译失败:“Student是抽象的,无法对其实例化
new BaseStudent().study();
}
}

模版方法设计模式思路

在定义功能时,功能的一部分是确定的,但是有一部分是不确定,而确定的部分在使用不确定的部分
那么这时就将不确定的部分暴露出去。由该类的子类去完成。

示例:

abstract class GetTime
{
public final void getTime()
{
long start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runcode();

long end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System.out.println("毫秒:"+(end-start));
}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code();

}


class SubTime extends GetTime
{

public void runcode()
{

for(int x=0; x<4000; x++)
{
System.out.print(x);
}
}
}
class Template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GetTime gt = new GetTime();
SubTime gt = new SubTime();
gt.getTime();
}
}

接口

接口:初期理解,可以认为是一个特殊的抽象类当抽象类中的方法都是抽象的,那么该类可以通过接口的形式来表示。
class用于定义类
interface 用于定义接口。

接口定义时,格式特点:
1,接口中常见定义:常量,抽象方法。
2,接口中的成员都有固定修饰符。
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方法:public abstract 
记住:接口中的成员都是public的。只要定义了接口,它的修饰符就都是固定的,少写哪个,系统会自动默认补充。
接口:是不可以创建对象的,因为有抽象方法。
需要被子类实现,子类对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全都覆盖后,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子类是一个抽象类。

接口可以被类多实现,也是对多继承不支持的转换形式。java支持多实现。

类与接口之间是实现关系,而且类可以继承一个类的同时实现多个接口;接口与接口之间可以有多继承的关系。

interface Inter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NUM=3;//全局,静态,最终。。。。全局常量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interface InterA 
{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class Demo
{
public void function(){}
}
class Test extends Demo implements Inter,InterA 

//一个类在继承一个父类的同时也可以实现一个或多个接口,先继承在实现可以扩展这个类的功能。

{
public void show(){} //只要有方法体就实现了覆盖。接口的权限比较特殊
//接口里面的方法都是公有的,所以要覆盖其中的方法,必须声明的函数权利为public
//而抽象类不是,抽象类中的方法权限可以单独设定,而接口都是固定的。
}

interface A
{
void methodA();
}
interface B extends A //接口与接口之间是继承关系。extends
{
void methodB();
}
interface C extends B //且接口之间存在多继承,如果B没有继承A的话
//C可以直接继承AB。 interface C extends B,A 接口的多继承是因为接口中的抽象方法都没有方法体
{ //但是在多继承时候,继承的两个或多个接口中不能有同名却不同类型的函数。
//(因为在实例创建对象时,对象调用该函数时会出错,不知道该调用哪一个) 
void methodC();

}

class D implements C //D若要创建对象的话必须覆盖ABC中的三个方法

public void methodA(){}
public void methodC(){}
public void methodB(){}

}
class Interface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est t = new Test(); //用实现接口的类创建一个对象
System.out.println(t.NUM); //对象调用成员
System.out.println(Test.NUM); //类名直接调用成员
System.out.println(Inter.NUM); //接口名调用成员。编译完成后,接口也会生成一个字节码class文件。

//t.NUM = 4; 这个语句是错误的,这三个语句中任何一个都不能对NUM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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