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实现
1、继承的定义:继承就是从已有类(父类、超类、基类)的基础上产生一个新的类(子类、派生类),派生类通过继承自动拥有基类的属性和方法,继承是实现类的重用、软件复用的重要手段。
2、继承的作用:
(1)代码可以复用(基础作用)
(2)继承是多态的基础,是方法重写的基础(重要作用)
3、语法格式:
[访问权限修饰符] class 类名(派生类、子类、扩展类) extends 类名(基类、父类、超类){
}
4、特性:
(1)在Java中,继承只能是单继承
(2)如果想实现多继承的效果,可以使用间接继承 如:C extends B B extends A C就继承了A的特性
(3)如果一个类没有任何继承,那么JDK默认会继承Object,Object是所有类的基类
Object类(equals、hashcode、toString)
(4)子类继承父类的哪些东西:除构造方法外,其他的都继承,私有的也继承,但是私有的不能直接访问,要通过get和set方法。因为子类都继承了父类,所以调用的时候调用的子类的方法
(5)final 修饰的属性不能被更改,修饰的方法不能被调用,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String是典型的例子
5、继承什么时候用:当满足is a 的时候 如:CreditAccount is a account. Dog is a animal.
6、创建对象:
创建子类的对象调用对应的构造方法,如果有继承关系会先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因为super()只能放在构造方法第一行,不管有没有显示)
7、super
this. 调用非私有的属性、方法
this( )调用无参构造方法
super. 调用父类的非私有的属性、方法
super( )调用父类无参构造方法
super( )和this( )不能同时存在;this和super都不可以在main()方法中使用
如果有super,就先调用super();如果有this,就先调用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