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C++ 指出:当一个派生类对象通过使用一个基类指针删除,而这个基类有一个非虚的析构函数,则结果是未定义的。运行时比较有代表性的后果是对象的派生部分不会被销毁。如果一个类要被另外一个类继承,而且用其指针指向其子类对象时,如A* d = new B();(假定A是基类,B是从A继承而来的派生类),那么其(A类)析构函数必须是虚的,否则在delete d时,B类的析构函数将不会被调用,因而会产生内存泄漏和异常;
Ø 构造函数工作方式:在构造一个类的对象时,先构造其基类子对象,即调用其基类的构造函数,然后调用本类的构造函数;
Ø 析构函数的工作方式是:最底层的派生类(most derived class)的析构函数最先被调用,然后调用每一个基类的析构函数。
分析以下实例:
如果ClassB中不是虚析构函数,类B的对象pB在Delete时只能调用B的析构函数。当ClassB中是虚析构函数时。分析如下:
结论:
Ø 带有多态性质基类,应该声明一个virtual析构函数。如果类中有任何虚函数,那么就应该将该类的析构函数定义成虚函数。
Ø 如果类的设计不是为了作为基类来使用,或者不是为了具备多态,就不应该声明虚析构函数。
注:以上均转自eric_jo的博客http://blog.csdn.net/eric_jo/article/details/416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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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个人总结和见解:
首先本文是在多态关系中已知析构函数与构造函数调用顺序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要想在 delete基类声明(派生类对象);时不产生内存溢出问题的话,就需要调用基类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这样的话,基类的析构函数就需要声明为虚函数(virtual)。只有这样,派生类对象的虚函数表才会拷贝到基类对象的虚函数表,所以在 delete 基类声明(派生类对象);时才会使两者的析构函数得以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