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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父子类中变量、函数、构造函数的特点:
a) 类中的成员:
i. 变量;
ii. 函数;
iii. 构造函数;
b) 变量:
i. 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用 this ;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
ii. super和this的用法相同
iii. this代表本类应用
iv. super代表父类引用
v. 当子父类出现同名成员时,可以用super进行区分;子类要调用父类构造函数时,可以使用super语句。
class Fu
{
private int num = 4;
public void setNum(int num)
{
this.num =num;
}
public int getNum()
{
return this.num;
}
}
class Zi extends Fu
{
int num = 5;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num);
}
}
class ExtendsDemo2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z.show();
//System.out.println(z.num+"...."+z.num);
}
}
子类也可以继承父类中的私有成员,但是在子类中不能直接访问父类中的这些私有的成员。
2、 子父类中的函数:
a)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会出现覆盖操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
b) 当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重写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其实父类中的该方法也已经加载到了方法区中,只是没有被调用运行而已。)
c) 父类中的私有方法不可以被覆盖。(但是编译可以通过,没问题可以运行),即使子类中出现重写父类中私有方法的方法也没有问题可以运行。
d) 在子类覆盖方法中,继续使用被覆盖的方法可以通过 super.函数名 获取。
e) 覆盖注意事项:
i. 覆盖时,被覆盖的子类方法权限一定要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但是子父类中的同名变量却没有这个限制,因为变量没有覆盖。覆盖只限于子父类中的非静态方法;(成员变量、成员方法的访问权限有 public > package > private )
ii.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静态不能覆盖非静态。
1. 如果子类想覆盖父类中的静态方法,那么子类中定义的这个覆盖方法也必须得是静态的,否则将会编译失败。例如:
class AA
{
public static int show(int a)
{
System.out.println("a="+a);
return a;
}
}
class BB extends AA
{
public static int show(int b)//子类覆盖父类中的静态方法 //show,那么子类中的这个覆盖方法show也必须为静态的。如果 //子类的这个show方法不是静态的,并且(子类的这个)show方 //法的参数和返回类型还和(父类中的)一致的话,那么将会编 //译失败。这是经过验证的,也即这个show方法去掉static就会 //编译失败。
{
System.out.println("b="+b);
return b;
}
}
iii. 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
iv. 重写:子父类方法要一模一样(包括返回值类型,但是方法体可以不一样)。
f) 覆盖的应用:
i. 当子类需要父类的功能,而功能主体子类有自己特有内容时,可以复写父类中的方法,这样,既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又定义了子类特有的内容。
3、 子父中的构造函数的特点:
a) 一般情况下,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那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 super();
b) super():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
c) 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i.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一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d) 如果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 来指定。
e) 注意:super语句一定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f)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结论:
1、子类的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因为子类每一个构造函数内的第一行都有一句隐式super();
2、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手动通过 this或者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构造函数。
3、当然: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 的构造函数。
4、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到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为什么this语句或super语句必须在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因为初始化动作要先做。
1、抽象类:
a) 抽象就是从多个事物中将共性的,本质的内容抽取出来。例如:狼和狗共性都是犬科,犬科就是抽象出来的概念。(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体不同,这时可以进行向上抽取。只抽取功能定义,而不抽取功能主体。)
b) 抽象:笼统的、模糊的、不具体的、看不懂的。
c) Java中可以定义没有方法体的方法,该方法的具体实现由子类完成,该方法称为抽象方法,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d) 抽象方法的由来:
i. 多个对象都具备相同的功能,但是功能具体内容有所不同,那么在抽取过程中,只抽取了功能定义,并未抽取功能主体,那么只有功能声明,没有功能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
ii. 例如:狼和狗都有吼叫的方法,可是吼叫内容是不一样的。所以抽象出来的犬科虽然有吼叫功能,但是并不明确吼叫的细节。
e) 抽象类的特点:
i. 抽象方法一定定义在抽象类中。
格式: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函数名(参数列表);
ii. 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iii. 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即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意义。原因如下:
1. 抽象类是具体事物抽取出来的,本身是不具体的,没有对应的实例。例如:犬科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真正存在的是狼和狗。
2. 而且抽象类即使创建了对象,调用抽象方法也没有意义。
iv.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该抽象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来调用之。
v. 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vi.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
1. 该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
2. 只不过,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该事物的功能,需要明确出现。但是无法定义主体,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3. 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了个抽象函数。就是在类中可以定义的抽象方法。
4. 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
5. 特殊: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f) abstract 关键字,和哪些关键字不能共存:
i. final: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不作为父类就没有意义了)。
ii. private: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不被子类所知,就无法被复写。而抽象方法的出现就是需要被复写。
iii. static: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那么连对象都省了,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
iv. 经验证知:抽象类中可以有私有(private)方法,但是private和abstract不能共同来修饰一个方法(也即不能写到一起)。
v. 经验证知:抽象类中可以有final 方法,但是abstract和final不能同时修饰一个方法。
g) 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
i. 有,抽象类是一个父类,要给子类提供实例的初始化。这是经过验证的。但是接口没有构造函数。
h) 抽象(abstract)只能用来修饰类和方法,不能用来修饰变量。
由以下例子可知: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函数。
/*
假如我们在开发一个系统时需要对员工进行建模,员工包含 3 个属性:
姓名、工号以及工资。经理也是员工,除了含有员工的属性外,另为还有一个
奖金属性。请使用继承的思想设计出员工类和经理类。要求类中提供必要的方
法进行属性访问。
员工类:name id pay
经理类:继承了员工,并有自己特有的bonus。
*/
abstract class Employee //定义的员工抽象类,因为该类含有抽象方法work,所 以该类必须要用abstract来修饰。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String id;
private double pay;
Employee(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抽象类也有构造函数
{
this.name = name;
this.id = id;
this.pay = pay;
}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
}
class Manager extends Employee //定义的经理类
{
private int bonus;
Manager(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int bonus)
{
super(name,id,pay);
this.bonus = bonus;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manager work");
}
}
class Pro extends Employee //定义的员工类
{
Pro(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假如子类继承了父类的构造函数,那么就没必要再写这个构造函数了!
{
super(name,id,pay);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pro work");
}
}
1、模版方法模式:
a) 什么是模版方法设计模式呢?
i. 在定义功能时,功能的一部分是确定的,但是有一部分是不确定,而确定的部分在使用不确定的部分,那么这时就将不确定的部分暴露出去。由该类的子类去完成。
ii. 例如:做月饼的模子,模子里面刻的字确定了,模子的花边确定了。至于往模子里面放什么由我来确定,这样可以做出来多种多样的、不同陷儿的月饼。
iii. 模版方法设计模式提高程序的扩展性、复用性。
b) 模版方法模式例子:
i. 需求:获取一段程序运行的时间。
ii. 原理:获取程序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并相减即可。
iii. 获取时间:System.currentTimeMillis();
iv. 抽象类中可以有final方法。
v. 代码:
abstract class GetTime
{
public final void getTime()//抽象类中可以有final方法,设置为 //final方法是为了拒绝其他类重写、覆盖该方法。
{
long start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runcode();
long end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System.out.println("毫秒:"+(end-start));
}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code();
}
class SubTime extends GetTime
{
public void runcode()
{
for(int x=0; x<4000; x++)
{
System.out.print(x);
}
}
}
class Template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ubTime gt = new SubTime();
gt.getTime();
}
}
这个例子能很好地说明模版方法设计模式,但是并不是说模版方法设计模式就是这个不会变了。在实际应用中还要根据具体需要做相应的修改、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