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有多少读者注意到《凤凰社》第38章中的一句话:“[哈利]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一旦他们知道自己要么成为杀人犯要么成为牺牲品而别无选择时,他如何面对他们的表情……”
这句话描述了哈利得知预言后的感受,而这个感受绝对非同寻常。我不想在这里猜测预言的真实含义,但对哈利来说,它的意思就是自己如果不能杀死伏地魔,就会被伏地魔杀死。而哈利的反应之所以惊人,就在于这两种未来让他同样痛苦。他固然不愿死在伏地魔手中,但他将杀死伏地魔视为谋杀,同样无法接受成为“杀人犯”的前景。
看惯了通俗小说中好人与坏人决斗、恶贯满盈的坏人最终被消灭的读者,恐怕很难接受哈利这种想法。毕竟,无论根据怎样的标准,伏地魔都绝对称得上“罪该万死”。他从十几岁就开始杀人、陷害无辜的海格,成年后带领食死徒迫害巫师和麻瓜,可以说双手沾满鲜血。对哈利来说,他还是杀害父母的仇人。哈利如果产生杀死伏地魔的愿望,相信不会有哪个读者感到突兀。
可是哈利偏偏并不愿意杀死伏地魔报仇。他的这个态度显然十分关键,因为罗琳在几页之后再次强调他的感受。坐在湖边,哈利“很难相信,他的生命如果不以被谋杀告终,就一定会包括谋杀”。更耐人寻味在是,得知预言后,哈利感到自己是一个“有标记的人”。在基督教的语境里,这个标记显然影射该隐杀死兄弟后而被神打下的记号,象征着人类最初的谋杀。而哈利对杀人的抵触心理,很大程度就源于十戒中这条“不可杀人”的教诲。
哈利波特的世界里,没有所谓正义的杀戮。阿瓦达索命咒被称为“不可饶恕咒”。就连《囚徒》中小天狼星打算处决彼得时都说“今晚这里只会有一次谋杀”;他要来“犯这个谋杀罪”。而哈利认识并接受这一点,就在《囚徒》一书中。这部书标志着哈利思想的转折。在了解父母被害的细节,特别是小天狼星的“背叛”后,哈利的心中曾充满仇恨,一心渴望报仇。当卢平提起小天狼星即将接受的惩罚时,哈利的回答是“他活该”。在尖叫的棚屋中与小天狼星对峙时,哈利曾举起魔杖打算将小天狼星杀死。让他犹豫不决的,只是躺在小天狼星胸前的克鲁克山吗?无论如何,他毕竟无法下手。而这一次几乎成为凶手的经历终于让他意识到杀人的沉重含义。因此,当真相大白后,他最终阻止小天狼星和卢平处死彼得。他提出的理由并非彼得值得同情,而是“我认为我爸不会愿意他最好的朋友杀人”。
旧约十戒中的“不可杀人”其实是“不可杀戮”(Thou shalt not kill),它只是一个抽象的戒条,杀戮的对象并不重要。但在新约中,这个戒条却成为了基督宽恕思想的自然延续,对罪人的同情变成了重点。而这种宽容的思想在哈利波特的世界中也有体现。在《囚徒》中,当哈利表示小天狼星的灵魂被夺走也是罪有应得时,卢平却提出置疑“你真的认为有人活该这样吗”?当哈利忧虑自己解救彼得的后果时,邓布利多明确地告诉他,救彼得的命(而不是阻止两个人成为凶手)是一件“高尚的事”。哈利时常表现出对他人的同情,这种同情的对象并不仅限于朋友或是陌生人,也包括了他并不喜欢的斯内普。在《凤凰社》中,他通过冥想盆得知过去父亲欺侮斯内普的真相后,虽然试图为父亲的行为寻找理由,但不由自主地为斯内普感到难过,而为父亲的行为感到羞耻。他这种反应一方面源于他根深蒂固的正义感,另一方面也因为他虽然极端厌恶斯内普,却仍然承认他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而不是一个敌视的抽象概念。人性都是有弱点的。承认对方的人性,理解人性的弱点,便是真诚宽恕他人的起点。也许有一天,哈利也能对彼得产生类似的同情,也能最终宽恕他的背叛。
我们应该把伏地魔看作人吗?在《魔法石》中,海格曾说伏地魔“身上恐怕已经没有多少人性了”。在《密室》里,哈利曾极为同情日记中的少年汤姆·里德尔,但他当时是受到了蒙蔽。哈利想象中里德尔遭受的痛苦,有多少真实的成分,恐怕很难分清。但在《凤凰社》中,邓布利多与伏地魔对峙,仍然称他“汤姆”。我认为邓布利多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表示对伏地魔的蔑视,而是表明在他心中,自己面对的这个敌人与当年那个“聪明、英俊的男学生会主席”仍是同一个人。这个简单的称呼中包含了邓布利多对伏地魔/汤姆·里德尔的无限惋惜和同情。
随着第五部中预言的揭示,哈利波特系列也在一步步向高潮发展。根据预言,哈利和伏地魔的最终对决似乎不可避免。但可以肯定,对决的形式和结果一定与西部片中的模式大不相同。按照邓布利多的说法,哈利的力量,就是神秘事务司那间锁着的房间中的力量。而这也是唯一能够战胜伏地魔的力量。归根到底,仇恨和暴力无法击败仇恨和暴力。已然信奉“不可杀戮”原则的哈利,是否能在与伏地魔战斗时超越杀戮的抽象概念,领会到“不可杀人”原则中包含的宽容精神,同时将伏地魔作为一个值得同情甚至宽恕的人看待,这也许是小说真正的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