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0 年代初在互联网泡沫破灭期间很难想象,互联网是人们只是间歇性使用的东西,用于检查电子邮件或计划旅行或进行一些研究。互联网用户平均每天上网约 30 分钟,而今天约 7 小时。要使用互联网,你必须坐在台式电脑前并“登录”(大多数人仍然可以拨号),这与我们今天使用的永远在线的高速移动互联网完全不同。2001 年,亚马逊的股价创下历史 新低,市值为 $2.2B,约为现在的 1/500。某知名研究公司发表一项研究询问美国人是否会采用宽带,大多数人说不。电子邮件是最流行的互联网用例,他们认为没有必要让它更快。美国国家科学院在过去 100 年的伟大发明列表中将互联网排在第 13 位,仅次于无线电和电话。主流共识是互联网是一项很酷的发明,但用例有限,可能不是建立业务的好地方。
与此同时,开发者和创始人的小规模但不断增长的运动对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只读媒体的想法感到兴奋——它可以允许任何人创建和发布,不仅可以阅读,还可以也写,正如我们当时所说。这个运动被称为 web 2。亚军的名字是 read-write web。(这些不是事后的术语:有著名的出版物和会议使用它们。)
关键的 web 2 概念是:让用户发布他们想要的任何内容(“用户生成的内容”是一个流行词)、社交图、API 和混搭(我们今天称之为可组合性)、将个人资料和照片默认为公开与私有,以及标记分层导航等。还有技术创新。一个看似简单但重要的是网页无需重新加载即可动态更新,通常称为Ajax,现在正是人们期望 Web 应用程序工作的方式。有可以访问开放网络的移动设备,但它们非常小众。
那个时期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