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的介绍
JavaScript是一种解释型或即时编译型的高级编程语言,虽然它是作为开发Web页面的脚本语言而出名 的,但是它也被用到了很多非浏览器环境中,JavaScript 基于原型编程、多范式的动态脚本语言,并且 支持面向对象、命令式和声明式(如函数式编程)风格。
1.组成部分
JavaScript是由ECMAScript、文档对象模型(Document Object Model:DOM)、浏览器对象模型 (Brower Object Model:BOM)三部分构成。
2.特点
弱类型
解释性
基于对象
简单性
事件驱动和动态性
跨平台性
3.引入方式
行内引入
内部引入
外部引入
4.变量
所谓标识符,就是指变量、函数、属性的名字,或者函数的参数(凡是可以自己起名字的地方,都叫标 识符)。
命名规则:
标识符命名规范(包括函数名,变量等):
由字母、数字、下划线、$符号组成;
不能以数字开头 命名不能是系统的关键字或保留字:比如new ,if,class…;关键字:赋予特殊含义的单词 区分大小写 命名最好用有意义的名称(见名之意)。比如说name,people…
驼峰原则: 首字母小写,多个单词组成,从第二个单词的首字母开始都大写; 比如: getNameById();
常量命名: 全部大写,多个单词组成,每个单词之间由下划线分割;APPLICATION_NAME
需要注意的是ECMAScript 中的一切,包括变量、函数名和操作符(typeof、instanceof、void等)都是严 格区分大小写的。例如:text 和Text 表示两种不同的变量。
1.变量
可以发生改变的量就是变量,变量可以看做是存储数据的容器。
变量是计算机内存中存储数据的标识符,根据变量名称可以获取到内存中存储的数据。
使用变量可以方便的获取或者修改内存中的数据。
2.命名
可以给变量起一个简短名称,这个名称就是变量名。
变量名对大小写敏感(y 和 Y 是两个不同的变量)且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始。
3.声明
在 JavaScript 中创建变量通常称为“声明”变量,使用关键字 var来声明变量。
向变量赋值,使用等号;可以在声明变量时对其赋值,也可以先声明后赋值。
可以在一条语句中声明很多变量。该语句以 var 开头,并使用逗号分隔变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