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的介绍

JavaScript的介绍

JavaScript是一种解释型或即时编译型的高级编程语言,虽然它是作为开发Web页面的脚本语言而出名 的,但是它也被用到了很多非浏览器环境中,JavaScript 基于原型编程、多范式的动态脚本语言,并且 支持面向对象、命令式和声明式(如函数式编程)风格。

1.组成部分

JavaScript是由ECMAScript、文档对象模型(Document Object Model:DOM)、浏览器对象模型 (Brower Object Model:BOM)三部分构成。

2.特点

弱类型

解释性

基于对象

简单性

事件驱动和动态性

跨平台性

3.引入方式

行内引入

内部引入

外部引入

4.变量

所谓标识符,就是指变量、函数、属性的名字,或者函数的参数(凡是可以自己起名字的地方,都叫标 识符)。

命名规则:

标识符命名规范(包括函数名,变量等):

由字母、数字、下划线、$符号组成;

不能以数字开头 命名不能是系统的关键字或保留字:比如new ,if,class…;关键字:赋予特殊含义的单词 区分大小写 命名最好用有意义的名称(见名之意)。比如说name,people…

驼峰原则: 首字母小写,多个单词组成,从第二个单词的首字母开始都大写; 比如: getNameById();

常量命名: 全部大写,多个单词组成,每个单词之间由下划线分割;APPLICATION_NAME

需要注意的是ECMAScript 中的一切,包括变量、函数名和操作符(typeof、instanceof、void等)都是严 格区分大小写的。例如:text 和Text 表示两种不同的变量。

1.变量

可以发生改变的量就是变量,变量可以看做是存储数据的容器。

变量是计算机内存中存储数据的标识符,根据变量名称可以获取到内存中存储的数据。

使用变量可以方便的获取或者修改内存中的数据。

2.命名

可以给变量起一个简短名称,这个名称就是变量名。

变量名对大小写敏感(y 和 Y 是两个不同的变量)且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始。

3.声明

在 JavaScript 中创建变量通常称为“声明”变量,使用关键字 var来声明变量。

向变量赋值,使用等号;可以在声明变量时对其赋值,也可以先声明后赋值。

可以在一条语句中声明很多变量。该语句以 var 开头,并使用逗号分隔变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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