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
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
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在软件设计中,如果你能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
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细化归类封装(将数据和加在这些数
据上的操作组织在一起,形成有独立意义的类)单一职责。
2,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即扩展是开放的,更改是封闭的。遵循
开放封闭原则的设计可以使系统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
在软件设计中变化总是存在的,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对那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就应该猜测
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抽象隔离变化)也就是说程序前期做了抽象,
那么面对需求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增加子类)进行,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如果是后期,很多
地方都用到了相关类,那么再考虑抽象,分离就很困难。可以使用抽象-继承来实现开放封闭原则。
3,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