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用了use case以后,很多这样的规则,因为你把系统的整个行为模式全部都展开出来,篇幅就会拉的非常长;如果你把共享的部分抽出来,放在include的use case中,user又要交叉比对才可以看到对的东西。当你看到长篇大论的时候,眼睛看的久了,很容易就漏掉该写的东西。除非我先把所有的规则都写下来,整个if then else的决策树也画出来,不然哪记得你应该写25个alternative flow而不是24个?而这里就会变成是user还要花时间去一个一个比对,他们的requirement是否都被use case cover到了。通常使用者会把这个工作交给SA来做,他们再来看结果。因为user通常都很忙,所以SA整理出来的结果他们通常也没有时间详细地walk through。所以该遗漏的东西还是会遗漏。
另外一个问题,则在于有些东西,是刚好介于use case与use case之间。因此他会预期在use case A中发现的东西,他没看到,他就会觉得可能是写在use case B之中吧。当他去看use case B的时候,他还是没看到,这时候他不见得会记得,他还想看到什么。因为我们在review文件时,通常都只会看到这份文件描述的scenario对不对,比较少去想到底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