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创新(zz)

zz from http://blog.renren.com/share/64735578/5643777055

 

有个判断国外网站是否在中国成功的标准:1,看他是否被中国网站模仿;2,看他是否在中国被屏蔽。一句话道尽了国内互联网的尴尬和无奈。一堵墙拦住了竞争,也让很多中国互联网企业以为C2C(Copy 2 China)是不二法门,结果走出国门就熄火。互联网的创新有什么独特之处,在中国环境下如何进行创新,这是我来美国学习后一直思考与探索的问题。这篇文章含有我的思考,也为大家指出我认为很有价值的延伸阅读。

 

创新的土壤

     要谈创新,当然要从观念谈起。国内的创业者已经习惯从美国抄个点子,硅谷的创业者却总是力求与他人不同,我在看Techcrunch Disrupt 视频时体会最为深刻。造成这情况,也有美国法律监管远为严格的原因。但是国内创业者也需要明白,抄袭不是人人抄的起的,比如千团大战,留下的只有获得千万美元以上投资的那几个。作为小公司,一定要发挥规模小,速度快的优势,找准市场切入点,进行商业模式、技术、用户体验各方面的创新才能存活。

    在教育方面,有一篇前Googler写的《浪潮之巅》关于斯坦福及硅谷的一章最为推荐。要说中美计算机教育最大的差距,就是对动手能力的培养,具体表现在作业中编程的量和难度。这个问题涉及国内无关课程太多(思政,金工,水水的通识等),占用太多时间;聘用助教不足;老师对教学不够认真等诸多问题,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国内的作业编程训练的不足,使的有信心做创业尝试的同学比例太少,导致了创新的积累不足。

    大家都清楚硅谷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倒是觉得除了硅谷外,以色列最值得我们学习。岔开一点,犹太人在高科技领域有巨大影响力,Google和Facebook创始人都是犹太人。以色列这么个还处在战争中的弹丸之地,也没有宜人的气候,但是在上海交大排名上,他们Weizman Institute of Science等3所学校却排在世界计算机领域前20,是除了美国以外最强。以色列没有广阔的消费互联网市场,但是他们的技术却支撑着世界许多公司的关键产品,比如Kindle的E-ink技术,最先就是一家以色列公司开发。犹太人为何在高科技领域如此杰出,当然是文化的因素,具体原因我以后探索,甚至期待去以色列实地体会。

    互联网领域,创业集群的效应最为明显。究其原因,还是互联网变化太快,一个人闭门造车根本跟不上形势。比如说要调查有哪些新的竞争对手,他们最近有什么新的改进,如果是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互相为对方推送相关消息,就远比一个人去跟踪效果要好。互联网的新闻源除了有大家熟知的techcrunch,最为及时的还数hacker news,最为深度和内幕的属quora。 在一个互联网的地理集群中创业同样重要,除了经常的技术交流,为以后寻找充足的技术人才也做好了准备。

    创新的土壤当然还包括资金,政策,互联网基础设施,但是我觉得远不如观念,教育及创新氛围重要。

 

做比想重要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oringinal, it's who did it first that counts."

"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Pablo Piccaso

    这第二句话乔布斯还在一次采访中引用过,但是他”Steal"了什么东西呢?那就是他当年从施乐公司买来的图形化界面技术,推出了第一个不用命令行的电脑。盖茨也是用买来的DOS转手卖给了IBM。Zukerberg是受到划船两兄弟的启发创建了Facebook。但是除了Zuckerberg有嫌疑外,他们这都不算偷,特别是相对于国内公司而言。我认为毕加索这句话的精髓,在于真正精彩的点子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中,你所做的创造并不是凭空想出,而是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去发现它们;有些人可能已经发现了,或者点子比较接近,但是他们并没有做出来,你就去借鉴他们想法,想出更好的点子并付诸实践。而前面引用的第一句话,则是在说好的点子很多人都能想到,谁第一个做出来才决定谁是原创者。这个思想在互联网领域更为重要,因为互联网领域是应用的创新,而非理论的创新。

    回过头来说Zuckerberg, 《The Social Network》的热映让大家对这人物充满了兴趣,但是电影中夸大,扭曲无处不在。Zuckerberg在采访中提到,他现在的女朋友在做Facebook前已经认识,更重要的是这句:"They just can't wrap their head around the idea that someone might build something because they like building things." 这才真的是创造的乐趣,不需要任何金钱的激励,只要用户喜欢用就能让制作者感到极大的乐趣。Zukerberg的这种对做互联网产品的执着热爱表现在从高中的Synapse开始,到大二做了12个大大小小project,其中包括CourseMatch,FaceMash。这些小网络产品全部与社交关系有关,也正是Facebook的点子来源,其中CourseMatch还是第一版Facebook的一部分。

    举Zuckerberg这个例子,就是说明互联网产品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迭代开发,在有了新功能以后就听取用户的建议,尽快进行改进。互联网的速度很快,而中途修改方向甚至重来的成本很低,有胆量快速迭代甚至快速失败,才能逐渐找对感觉。举几个例子可以充分说明这个现象。Groupon的前身是一个叫Thepoint.com的网站,召集不认识的人组织社会活动,比如拉选票,公益活动等。这个网站没有成功,但是却启发了Grouopon。“免费短信”软件Kik本来是想做大而全的IM,做到一半发现把功能砍到只剩最基本的免费消息就不错,结果发布以后两周就有了100万用户。即使是Google宣布失败的Wave,其中最有价值的实时聊天模块也被整合进了Google Doc。那么这种快速迭代的思想就是不鼓励事先规划,成竹在胸吗?也不对。究其原因还是在互联网行业,计划赶不上变化,所以只要方向正确,开始做比一直规划要重要。

    在这个观点上还有篇很好的文章《不必有了好idea才创业》

 

技术的力量

    在国内外创业论坛或者我们计算机院版上,经常可以看见有人招募技术人员做网站,创始人大多是搞销售或者市场出身,甚至我还看过一个帖子:”强大的多学科背景团队已经组建完毕,就缺技术高手......“。事实证明,创始人不懂技术,结果基本就是失败。原因可以从两方面来说,其一是创始人不懂技术,很容易造成外行指挥内行,你要没有充足的资金也没有马云那样的忽悠能力,哪个技术人员愿意跟你白干?其二是不懂技术的人来设计互联网产品,或者是设想的东西技术无法实现或实现代价过高,或者是不懂应用哪些技术可以更好实现自己的想法,导致出来的产品十分粗浅。Foursquare和Grouonon的创始人都非计算机科班出身,甚至Groupon创始人Andrew Mason还是音乐系毕业,但是他们都在业余时间自学Web编程,Foursquare创始人还在访谈中特别提到他以前不懂技术,找来技术人员总是中途退出对自己项目造成了多大的延滞。对于计算机科班出身的同学而言,学校里面教的东西仍然是远远不够的。Web编程是容易学起来,但是不容易做的精致。除此以外,我认为至少要懂分布式系统和机器学习,才能让网站scale到大规模,并加入各种智能推荐。

    国内一直存在IT民工这样的论调,多半源自IT人的自嘲,实际也反映了各公司技术管理的混乱和对技术的不重视。这些问题包括对软件开发流程的不重视,领导为了业绩瞎指挥,甚至还有产品经理截个国外网站的图就让程序员照着做,多种因素积累起来造成程序员成就感不足,还总是跟着无端变化的需求加班。可以看到国内外互联网公司的技术差距是越来越大,仅从开源分布式软件来看,Google的GFS + BigTable + MapReduce三驾马车开启了分布式计算应用新时代;跟进的Facebook,Yahoo,Amazon等公司开发了Cassandra,Hadoop,Dynamo等开源软件应用在自己集群,也为社区做出贡献;日本的Mixi公司也搞出了Tokyo Cabinet,而中国互联网公司却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开源软件。当京东等电子商务公司还在花大量资金扩充仓库的时候,亚马逊、Zappos等仓库里已经用上了Kiva机器人,自动地分拣货品;甚至亚马逊搞云计算的同时还在搞”云仓库“,为不同小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其实差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内公司还在陷于3Q大战这种口水仗,搞周鸿祎所谓的”微创新“,玩”框计算“这样的概念,没有魄力去迎头赶上。

    在美国经常可以看到凭借技术上的独门绝技活的很好的公司,比如做地理定位的Skyhook,做验证码的reCaptcha,其中后者还被Google收购。这种大公司收购技术型小公司的模式激活了技术创新的活力,形成良性循环。而国内很少存在这种公司,大公司总想着去抄袭,破环整个生态链,到头来受害的还是自己。

    总而言之,技术是小公司创新的门槛,是大公司增长的驱动力。

 

洞察大众需求:产品精神

    The Social Network把Zuckerberg塑造为极度内向的geek形象,力主突出他高超的技术;其实Facebook最开始的技术任何合格的程序员都可以做出,反倒是Zuckerberg对社交关系,对社会心理的把握是绝大多数程序员不具备的。顺便说一句,Zuckerberg的母亲是搞心理的,Zuckerberg也是修的心理,计算机双专业,而他大二做的12个Project(他自己称为实验),全部与社交关系有关。

    实际上,除了Google以技术出道,几乎所有国际领先IT公司的成功都在于敏锐的抓住了用户需求,其中最杰出者当属苹果公司了。乔布斯懂得技术应用,却并不懂技术实现,但是他以艺术家的特质,持续的关注产品细节,打造硬件,软件及服务结合的商业模式,不断的制造奇迹。据说乔布斯经常观察自己的手,恐怕正是他摸透了手的使用习惯,才以触摸屏,multi-touch技术为基础带领团队开发出绝佳的应用。

    特别是在最近几年,云计算平台让小网站按需配置硬件,规模化更为容易;开源软件及社区更为繁荣,降低了开发成本;Apple, Android Market等让软件分发更为容易。在很多互联网应用上,只要像Groupon和Foursquare创始人那样过了技术门槛,关注用户需求开发出有用的产品,以后再招募技术人员修改架构,不断scale,也可以做出好的应用。当然这并不等于互联网行业技术含量会降低,而是提醒有志创业的技术人员要更多关注市场需求和用户体验。我认为产品精神在于市场需求,技术实现,用户体验,反馈数据分析的全方位结合。

    李开复的 互联网的产品精神 这篇文章对这话题阐述更为透彻。

 

 

    国内外信息交流越来越充分,早已过了抄个美国点子就能成功的时代,无论是对于互联网小公司还是大公司,是时候把创新摆到重要位置,从公司的文化和制度上保障创新。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相关推荐”对你有帮助么?

  • 非常没帮助
  • 没帮助
  • 一般
  • 有帮助
  • 非常有帮助
提交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