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
2、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
4、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
5、当连接下沉式广场的防火分区需要利用下沉式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6、当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需要设置防风雨棚时,防风雨棚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的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