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32:确定你的public继承塑模出is-a关系
以
C++
进行面向对象编程,最重要的一个规则是:
public inheritance(公有继承)意味is-a(是一种)的关系。
如果你令class D以public形式继承class B,你便是告诉C++编译器(以及你的代码读者)说,每一个类型为D的
对象同时也是一个类型为B的对象,反之不成立。你的意思是B比D表现出更一般化得概念,而D比B表现出更特殊化
的概念。你主张:“B对象可派上用场的任何地方,D对象一样可以派上用场”,因为每一个D对象都是一种(是
一个)B对象。反之如果你需要一个D对象,B对象无法效劳,因为虽然每个D对象都是一个B对象,反之并不成立。
在C++领域中,任何函数如果期望获得一个类型为基类的实参(而不管是传指针或是引用),都也愿意接受一个
派生类对象(而不管是传指针或是引用)。(只对public继承才成立。)
好的接口可以防止无效的代码通过编译,因此你应该宁可采取“在编译期拒绝”的设计,而不是“运行期才侦测”的
设计。
请记住:
“public继承”意味is-a。适用于base classes身上的每一件事情一定也使用于derived classes身上,因为每一
个derived classes对象也都是一个base classes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