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学习记录09三大范式(了解)
案例来自文章:《关系型数据库设计:三大范式的通俗理解》作者:景寓6号
9.1第一范式
第一范式(1NF):要求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数据项。
原子性:保证每一列不可再分,如:
在上面的表中,“家庭信息”和“学校信息”列均不满足原子性的要求,故不满足第一范式,调整如下:
9.2第二范式
前提:满足第一范式
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非码属性必须完全依赖于候选码(在第一范式基础上消除非主属性对主码的部分函数依赖)
第二范式需要确保数据库表中的每一列都和主键相关,而不能只与主键的某一部分相关(主要针对联合主键而言)。
如:
在上图所示的情况中,同一个订单中可能包含不同的产品,因此主键必须是“订单号”和“产品号”联合组成,
但可以发现,产品数量、产品折扣、产品价格与“订单号”和“产品号”都相关,但是订单金额和订单时间仅与“订单号”相关,与“产品号”无关,这样就不满足第二范式的要求,调整如下,需分成两个表:
9.3第三范式
前提:满足第一范式和第二范式
在第二范式基础上,任何非主属性不依赖于其它非主属性(在第二范式基础上消除传递依赖)
第三范式需要确保数据表中的每一列数据都和主键直接相关,而不能间接相关。
如:
上表中,所有属性都完全依赖于学号,所以满足第二范式,但是“班主任性别”和“班主任年龄”直接依赖的是“班主任姓名”,
而不是主键“学号”,所以需做如下调整:
这样以来,就满足了第三范式的要求。
9.4规范和性能的问题
关联查询的表不能超过三张表
- 考虑商业化的需求和目标(成本、用户体验)数据库的性能更加重要
- 在规范性能问题的时候需要适当考虑规范性
- 故意给某些表增加冗余字段,这样就可以将一部分多表查询的操作变为单表查询
- 故意增加计算列,从大数据量查询降低为小数据量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