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话题先暂时绕的远一点,谈谈什么是契约精神。
我们的社会风气已经很堕落了,很多人将契约精神丢弃了,其实,大家耳熟能详的毒奶粉、地沟油、蛆火腿,统统是契约精神的丧失,他们做事的标准就是能不能赚到钱,而不是能否很好地履行契约。
我们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一份契约。在签订这份契约之前,公司和员工是可以讨价还价的。比如说,低于10K,我就不在这里工作。但是,一旦这份合同正式签订了,其实就代表了你认可了合同所规定的内容,那么接下来就要尽职尽责地履行这个契约。这个时候,你做事的动机,不能再是钱了,因为钱的问题在签合同时就已经解决了。这时候,你的动机应该是更好地完成契约。否则,就和做地沟油的没什么区别了。
你不能做的:
虽然公司开的工资少了点,但是好像也没找到更好的,就在这里混日子吧。
工作一年了,年底才加了那么点薪水,那今年我就混一混吧。
... ...
你可以做的:
在这里付出和回报不成比例,我还是辞职不干了。
经理压在上面,升迁希望不大,我还是辞职好了。
... ...
换言之,你可以选择不再继续履行契约,但是你不能敷衍它。这是一种精神,我希望有人能够明白这些。
当然,契约也是双向的,对于公司来说,也要具有这样的契约精神,要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除此以外,还要保证每年都有适度的增长。
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也是一种契约,在签订之前,你可以和客户讨价还价,觉得客户难缠、觉得客户报价低,可以不做这个客户。
但是,一旦签订了合同,那么不管这个客户是小客户也好,大客户也罢,报价低也好,报价高也罢,都要尽心尽力地服务好这个客户。
你不能:这个客户报价低了,做个差不多就行了;那个客户报价高,我们服务再好点儿。
换言之,契约签订之后,你做事的动机就不能再是钱了,而是完好地履行这个契约。
我公司的客户里,有一家是美国陶氏化学。藉由这个客户,我认识了陶氏化学的一位年薪超过百万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跟他聊天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对公司没有太高的认同感,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把工作做得出色。那个时候我并不明白他说这话的意思,不过现在我懂了。
而做毒奶粉的,显然丧失了这样的精神。虽然消费者没有和奶粉厂签合同,但这种买卖一样是一种契约。在我看来,对于奶粉厂来说,利润低我可以倒闭不做了,但是,如果我要做,那即便是不赚钱甚至亏本,也一定要把它做好。
我们不在华为、腾讯,那我们要怎么样才能赶上或者超越这些人呢?其实答案已经有了:
1、你要将契约精神的概念融入到你的骨髓里。
2、你要拼命工作,就当自己是在华为一样。
转自 张子阳。http://www.tracefact.net/Blog/the-wayout-of-loser.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