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时宜的反方辩友

 当年胡适、鲁迅、陈独秀等大搞新文化运动,与旧传统决裂,主要阵地是著名的《新青年》杂志,他们提倡用白话文写作,还引进西方的标点符号。鲁迅就用白话文写作了著名的小说《狂人日记》。这当然引起了老学究们的反对,保守派也办了一个相抗衡的杂志,叫《国故》,双方论战不休,打起了擂台。

 保守派的代表人物叫黄侃,他是国学大儒章太炎先生的弟子(算起来和鲁迅算是师兄弟),注意,是真正的弟子,不像现在臭大街的文怀某老家伙,一句“私淑”章太炎,到处招摇,欺世盗名。

 这黄侃毕竟是名师出高徒,不是等闲之辈,号称一代经学大师,也在北京大学教书,而且这老夫子擅长贴身混战,有一次公然当作大家的面,对年轻的胡适说:“你口口声声说要推广白话文,未必出于真心,如果真要推广,你的名字就不应该叫胡适之,应该叫‘往哪里去’才对。”,搞得胡适好不尴尬,被反方辩友占了上风。

 胡适在杂志上鼓吹用白话文写文章“既明了又痛快”,黄侃这个死对头又挖苦说,“胡适之说做白话文痛快,世界上哪有痛快的事,金圣叹说过世界上最痛的事,莫过于砍头,世界上最快的事,莫过于饮酒。胡适之如果要痛快,可以去喝了酒再仰起颈子来给人砍掉。”,这个就纯粹胡搅蛮缠,逻辑不通了。

 黄侃还在课堂上讲道:“胡适之口口声声说白话文好,我看未必,比如说胡适的老婆死了,要发电报通知胡博士回家奔丧,若用文言文,‘妻丧速归’即可;若用白话文,就要写‘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十一个字,其电报费用要比文言文贵两倍多。即费钱又啰嗦,多糟糕?”此言一出,引得学生哄堂大笑。(黄侃的妙论引自岳南《陈寅恪与傅斯年》一书)

 黄侃虽是老古董,却深谙诡辩之道,颇有现在大专辩论会主辩风采。他的策略其实只有一条,那就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这也是当今网络争吵的要诀。我一直不喜欢大专辩论会,没有原则,只讲技巧。比如黄侃,就算他一时口舌之快占了上风(也未必真正上风,他毕竟是老师,有自己的课堂和拥趸),现如今,谁还用文言文写作呢?

 黄侃拿电报做例子,让我这个软件工程师来分析一下。
 语言是人思维的表达,文字则是语言的记述。但为什么文言文那么简短呢?是不是古代人说话就和文言文一样呢?

固然古人说话和现在我们的口语不同,但文言文和古人口语还是不一样的,最早的汉字是甲骨文,是古人占卦或记录星象用的,用尖刀将文字刻在坚硬的龟甲或牛骨上,那是相当困难的,需要专门的技能,因此只能对口语进行省简,这类似我们现在的编码,也就相当于带宽或存储不够,因此要压缩信息,道理是一样的。这压缩过的古代口语就变成了文言文。

 当然,后来的趋势是文字越来越容易书写和传播,比如从竹简到绢帛到纸张,因此词汇量和表达能力也越来越强,到了明清时候就出现了白话小说了。

 因为文言文不是口语,而是口语的编码,阅读文言文就相当于解码,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干的,需要长期的学习和训练,所以读书人在古代又高人一等起来,更加脱离人民群众了。

 在带宽,存储不是问题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这种额外的编码-解码过程,有利于信息的快速理解和传播,因此白话文导致了文化知识的普及。

 还拿电报的例子,那时候电报昂贵(相当于信息传输的带宽稀缺),现在如果胡博士的家人故去,也许家人会给他一封详尽的Email,说明病情发展,治疗过程,治丧安排,远比“妻丧速归”来得有用。

 如同在存储昂贵的年代,计算机用两个字节来存储年份,因此有了千年虫问题。

 黄侃之流的老古董看不到发展的潮流,死抱国粹不放,在上世纪新旧交替之际尚情有可原。现在居然有政协委员提出恢复繁体字,开历史倒车,“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真是愚蠢到家了。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本文将描述软件同法原则的起草历史,特别注意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和公共利益集团的代表程度。 我将争辩说,起草过程并未充分考虑1990年代末提出的《统一商法典》第2B条,然后是《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 UCITA”),其中包括鼓励违反条款的条款。试图禁止公平使用或从公共领域撤回材料而构成版权或专利滥用的公共政策,或在购买前未正确披露的内容。 但是,当前状况与1990年代之间的区别在于,如今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保护和电子商务主题的指令的重要性越来越大,特别是考虑到美国和欧洲之间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本文将分析《原则》在四个关键领域是否足以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1)与美国联邦和州的成文法和普通法保持一致;(2)清晰明了地披露所有相关条款和条件在出售之前,(3)监管和防止单方面的和不情理的同条款,以及(4)与欧洲共同体和欧洲国内法律保持一致。 我的观点是,本《原则》及其注释似乎是对与联邦《版权和专利法》,美国多个州的普通法以及欧洲共同体的指令(尤其是有关软件程序的法律保护的指令)( 1991年),《消费者同中的不公平条款》(1993年)和《远程同中的消费者保护》(1997年)。 在那种程度上,这些原则似乎是不统一统一软件同法律,编纂最佳实践或朝着理想方向发展法律的不完美尝试。 最后,本文将讨论协调美国和欧共体法律与公共政策是否适以及何时适。

“相关推荐”对你有帮助么?

  • 非常没帮助
  • 没帮助
  • 一般
  • 有帮助
  • 非常有帮助
提交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