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欧盟《欧盟无毁林产品法规》正式生效,这不仅是欧盟环保政策的里程碑,更是一道重塑全球供应链的“绿色壁垒”。其核心在于,将特定商品与“毁林”和“森林退化”行为彻底剥离。理解EUDR的适用范围,对于相关企业规避风险、把握机遇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剖析,这条法规的“红线”究竟划在了哪里。
一、 核心原则:何为“无毁林”产品?
在界定范围之前,必须理解EUDR的核心理念。一个符合规定的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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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毁林:生产该产品的农作物,未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导致森林被破坏或森林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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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生产:该产品的生产,符合生产国所有相关法律。
这意味着,即使一块土地在2020年前已被开垦为农田,但只要在2020年后仍有新的毁林行为与之相关,其产出的产品也可能被拒于欧盟市场之外。
二、 适用范围的三重维度
EUDR的适用范围可以从三个关键维度进行界定:涵盖商品、适用企业以及地理范围。
维度一:受规管的七大类商品及其衍生品
这是适用范围最直接的体现。EUDR明确规定了以下七类初级商品及其衍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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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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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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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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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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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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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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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
以及一些由这些商品衍生的特定产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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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源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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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含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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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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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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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燃料(如棕榈油、大豆油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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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皂(含棕榈油)
关键点:法规覆盖了这些商品的整个供应链。例如,一块含有巴西大豆的饲料喂养的欧盟本地牛肉,不直接受EUDR管辖。但将巴西大豆出口到欧盟的运营商,则必须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维度二:适用对象——谁是“运营商”和“贸易商”?
EUDR的责任主体并非所有企业,而是精准地指向供应链中的两类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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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指首次将相关商品或产品投放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的实体。他们是承担最大合规责任的一方,必须执行严格的尽职调查,收集准确的“可追溯性信息”,并提交尽职调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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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从印尼向德国汉堡港出口棕榈油的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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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商:指在欧盟内部市场后续买卖相关商品或产品的实体。根据规模大小,责任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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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贸易商:需要保存记录,确保能向上游追溯至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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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贸易商:负有更接近运营商的义务,需要建立尽职调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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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无论是欧盟本土企业还是第三国企业,只要你是将相关商品首次输入欧盟市场的那一个,你就是“运营商”,就必须遵守法规。
维度三:地理范围——“毁林”发生在哪里都算数
这是EUDR最具革命性的特点之一:其管辖范围是全球性的。
法规关注的不是毁林行为发生在欧盟境内还是境外,而是生产这些商品的农田是否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侵占过森林。这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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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在2020年后因种植大豆而被砍伐的巴西亚马逊雨林,其产出的大豆将无法进入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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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在2020年后为种植棕榈油而被侵占的印尼热带雨林,其产出的棕榈油同样被禁止。
欧盟通过要求运营商提供精确的地理坐标来验证这一点,实现了从“供应链溯源”到“产地溯源”的飞跃。
三、 豁免与特殊情况
法规的适用范围也存在一些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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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欧盟内部消费的产品:如果木材来自欧盟森林,并加工成家具仅在欧盟境内销售,则不受此法规约束。但若该家具要出口到非欧盟国家,则需遵守EU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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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虽然法规原则上适用于所有规模的企业,但针对微型和小型企业有简化的尽职调查要求,以减轻其行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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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利用或废弃物:由受管制商品制成的、已被认定为废弃物的产品或再利用材料,通常不在管辖范围内。
四、 深远影响与未来展望
EUDR的适用范围之广、要求之严,正在全球范围内产生涟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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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国:巴西、印尼、马来西亚等主要出口国被迫加速本国的可追溯系统建设,并与欧盟进行标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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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球企业:无论身处何地,只要业务与欧盟市场相关,都必须重新审视其供应链的透明度与可持续性。这催生了对卫星监测、区块链溯源等技术服务的巨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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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扩展:欧盟已明确表示,在未来可能会将玉米、猪肉、家禽、羊肉等其他高风险商品纳入监管范围。因此,相关行业需未雨绸缪。
结论
EUDR法案的适用范围清晰地勾勒出一条“绿色底线”。它不再仅仅关注产品的最终质量,而是深入探究其“出身”,将商品与原产地的生态环境紧密绑定。对于企业而言,这不再是可选择的道德倡议,而是强制性的市场准入规则。深刻理解并积极应对其适用范围,建立透明、可追溯、合规的供应链,已不再是加分项,而是在欧盟及未来可能效仿的其他市场中生存与竞争的必备前提。全球贸易的“绿色合规”时代,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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