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Java3 Item4:用私有构造函数实现不可实例化(内容及笔记)

有时你会想要写一个类,它只是一个静态方法和静态字段的组合。这样的类已经获得了坏名声,因为有些人滥用它们来避免从对象角度思考,但是它们确有用途。它们可以用java.lang.Mathjava.util.Arrays 的方式,用于与原始值或数组相关的方法。它们还可以用于对以 java.util.Collections 的方式实现某些接口的对象分组静态方法,包括工厂(Item 1)。(对于 Java 8,你也可以将这些方法放入接口中,假设你可以进行修改。)最后,这些类可用于对 final 类上的方法进行分组,因为你不能将它们放在子类中。
这样的实用程序类不是为实例化而设计的:实例是无意义的。然而,在没有显式构造函数的情况下,编译器提供了一个公共的、无参数的默认构造函数。对于用户来说,这个构造函数与其他构造函数没有区别。在已发布的 API 中看到无意中实例化的类是很常见的。
试图通过使类抽象来实施不可实例化是行不通的。 可以对类进行子类化,并实例化子类。此外,它误导用户认为类是为继承而设计的(Item 19)。然而,有一个简单的习惯用法来确保不可实例化。只有当类不包含显式构造函数时,才会生成默认构造函数,因此可以通过包含私有构造函数使类不可实例化:

// Noninstantiable utility class
public class UtilityClass {
    // Suppress default constructor for noninstantiability
    private UtilityClass() {
        throw new AssertionError();
    } ... // Remainder omitted
}

因为显式构造函数是私有的,所以在类之外是不可访问的。AssertionError 不是严格要求的,但是它提供了保障,以防构造函数意外地被调用。它保证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实例化。这个习惯用法有点违反常规,因为构造函数是明确提供的,但不能调用它。因此,如上述代码所示,包含注释是明智的做法。
这个习惯用法也防止了类被子类化,这是一个副作用。所有子类构造函数都必须调用超类构造函数,无论是显式的还是隐式的,但这种情况下子类都没有可访问的超类构造函数可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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