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您好!我是一名一线勘察设计人员,对于2022年02月25日发布的《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本人深感不合理,具体有以下原因: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岩土工程作为工程勘察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专业,岩土工程师也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几乎削减了一半注册岩土工程师的要求,申请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更是仅需取得职称证书人员即可。职称证书仅为专业技术资格,非执业资格。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第二、我国建立实施《 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诚然,《 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实施以来,对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市场管理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几乎削减了一半注册岩土工程师的要求,与《 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背道而驰,对于建筑的工程质量无益,对于行业的发展无益。以职称证书取代执业注册制度,完全没有约束性,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定,是枉顾历史的做法,涉嫌开历史的倒车。
第三、目前建筑市场上对于注册工程师的认可度要远远高于职称证书。职称证书只能证明你毕业了多少年,可能在这个行业工作了多久,并不能真实反应设计人员的真实水平。甚至部分非岩土行业的人员也来评审岩土工程专业,只要专业相关,毕业年限满足,花些金钱都可以通过。目前各个省份职称证书的存量过于庞大,每年通过高级职称的人数在几千人,但是通过认真、系统性学习考取注册岩土工程师的人数,一个省份也就几百人,持有岩土工程高级职称的勘察人员的技术水平也不一定比注册岩土工程师高。采用职称证书来取代注册人员的这一做法,对于注册工程师来说并不公平,而且会大大打消行业内勘察设计师的学习动力和热情。又回到按资排辈的年代,开历史倒车。注册考试要通过需要脚踏实地地学习和积累,一方面要深入学习不同的规范、标准、手册,另外一方面还要结合实际工程项目和现场实际情况,如今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出题越来越贴近工程实际,考试越来越灵活多变,已不再是看看规范和手册就能通过的时代,通过勘察设计注册考试对一个人都是一种历练和升华,拥有这样的经历的人才能更好的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反观职称证书的获取,只要毕业年限满足了,花几百块钱在各种期刊上代写代发两篇论文,填报资料中级职称就到手,有些高级职称也是代写代发几篇论文,或者转让一两个专利过来,职称就到手,至于论文写了什么,发明是什么,可能过了那个时间自己都不清楚。以这种完全不相同的获取方式的职称证书来取代注册证书,个人觉得太过儿戏,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不负责任,对整个行业发展都是弊大于利。
第四、在国家的层面上是希望放开资质标准,让企业减负,焕发生命力。这是个非常好的初衷,可是注意现在的勘察设计市场,企业的资质并不低,可是并没有往一个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真正能给企业减负的并不是少配置几个注册工程师就可以的,相反,注册工程师的执业要求更高,更熟悉规范,也知道出现任何事故都有责任,因而在设计上对规范、节点、质量的把控上更加慎重,这对于企业的质量体系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也更能建立良好企业的信誉、资信、质量、口碑,继而更容易在市场中竞争,获得更好的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相信很多企业都在哭诉:企业的资质需求的注册工程师太多,企业负担不起!这个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背!看看现在的建筑市场,企业不愿意培养人才,只愿意“割韭菜”,但凡设计人员超过35岁,各种约谈转岗,甚至求职时企业根本不考虑,因为这些企业觉得35岁以上的设计师存在很多的坏处:一是薪资要求高;二是结婚成家了上有老下有小,难免有事需要请假,请假就耽误画图;三是在职场中奋斗了多年,难免有些“老油条”,难以管理;四是年纪大了,工作、家庭、小孩、老人都要兼顾,体力大不如年轻小孩,加个班也不容易号召。基于这些原因,设计单位都更愿意招聘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大学生又便宜、又听话、涉世不深容易管理、没有家庭琐事效率高、底薪+年底提成空口套白狼的激励容易实现,免费加班任劳任怨。好端端的企业变成了大学生的试验田,明明可以自己培养注册工程师,非要全国范围内找证书挂靠的,自己单位要考注册的设计师就各种安排任务,阻止其的发展。这是一个行业乱象,应加以查处。如果通过四库一平台去查询企业,很多企业拥有各项资质,但是里面的注册工程师却没有达到资质标准的要求,应采用软件每天上报人员配置不满足要求的企业名单,促使企业不再以“割韭菜”的方式祸乱建筑市场,完善用人机制,提高设计人员的薪资水平,在资质的基础上评价企业的资信、信誉、质量和口碑,让市场淘汰一批无良的劣质企业。
第五、上一条提到建筑市场用人的乱象,还有一个乱象便是低价中标,不正当、不健康竞争的乱象。目前执行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还是2002年版的《工程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经过蓬勃发展,经济水平已日新月异,而取费标准却依旧停留在2002年的水平,加之经过国家调控及疫情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下滑,市场上的勘察设计企业狼多肉少,竞争加剧,促成了企业之间低价中标的乱象,各企业为了取得项目,不择手段,以持平或低于成本价的设计费获取项目,因盈利困难,只能压榨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加剧了建筑业人员的频繁流动,也造成了企业非法外包,违法分包项目,继而使得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越来越差,社会上不乏欠薪讨薪的设计人员,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企业也为了节省开支变成了空壳公司,倒卖设计资质,全国合作挂靠分院、分公司,不再配置设计资质所需要配备的勘察设计工程师,等到住建部门核查时找寻证书挂靠中介提供短期挂靠的勘察设计工程师以通过核查。这样一方面造成企业自身的信誉、口碑越来越差,也使得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用职称证书取代注册岩土、注册暖通、注册供配电、注册给排水,名义上减了一部分空壳企业的负担,但是并没有解决行业乱象,也没有治本。只能加剧更多的不正当竞争,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我国的勘察设计考试制度是非常公平的选拔性考试,在行业中的人员只要认真复习踏实工作都有机会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注册工程师,而职称证书的获取往往会变成腐败的温床,在反腐倡廉的今天,应该尽量减少这种不必要的滋生腐败的机会,而采取更为合理公平的人员评价和选拔制度。
综上所述,个人觉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非常不合理,要真正促使行业的健康、良性、蓬勃、兴旺发展,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杜绝证书挂靠。早日实施人员社保数据全国联网,杜绝证书挂靠。目前可能有一些不唯一社保的教师、公务员等非勘察设计行业的人员的注册证书通过短期不唯一社保挂靠应付住建部门的核查,通过统一社保的技术手段可以促使这部分证书退出行业舞台。对于长期“裸奔”短期找寻挂靠证书应付核查的企业,应加强惩处措施,目前就是因为对企业的查处过于轻,违法成本太低而难以根除。
第二、实施新的行业取费标准,使设计取费也与时俱进。禁止不合理压缩设计周期,杜绝以压缩不合理的设计周期的资金奖励方式。
第三、建立健全用人机制,不得以35岁年龄作为一个企业招聘的限制性条件,持有勘察设计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往往都在30岁以后,企业一边向国家主管部门哭诉资质太难以获取,人员成本太高,一边将有能力有条件的设计人员拒之门外,是造成如今这个乱象丛生的市场局面的原因之一,应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而非企业怎么哭就怎么回应。
第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曾发布部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的对应关系,既然要大力使用职称证书,则建议以考试的方式通过相关注册证书作为职称证书使用,不再通过工作年限的方式获取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均对应中级职称,则高级职称的获取以注册证书+工程项目业绩的方式获取。
第五、引导企业向健康方向发展,强调个人执业,勘察设计师所有专业在个人负责的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杜绝非本人设计的成果文件签本人署名盖章。并在设计周期内将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权锁定在该项目上,不得同一时间承担两个及以上项目的签字盖章责任人员。减少房地产开发的复制粘贴式流水作业项目设计。
第六、自始至终,人才均是各行各业发展的核心。科教兴国,技术与人才一直是各国、各行业争抢与培养的对象,本次改革将会对工程从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造成巨大打击,技术不再是工作的重点,那么更多的人将会去经营与打擦边球。企业会更加不注重人才的引进,长久下去,技术的重要性越来越轻,工程的质量将越来越得不到保证。
希望国家和住建部的领导们慎重考虑本次改革,为了每位工程师们切身的利益,为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证,也为了行业的蓬勃发展。
本文作者针对《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批评,指出其对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要求的削弱可能违反《建筑法》,并强调注册工程师在工程质量中的关键作用。作者呼吁保护注册制度,防止证书挂靠,改革行业取费标准,以及提升设计人员待遇,以促进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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