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程语言中,有的语言建议每行不超过 72 字符,有的又建议不超过 80 个字符。另外命令行状态下,终端窗口的显示宽度,默认是80个字符。在这里整理下每行字符数(CPL)不同的其中的原因。
参考文章: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11/10/characters_per_line.html
(1)每行 72 个字符限制的历史背景
20世纪60年代初,非常流行的IBM公司生产的Selectric电动打字机(如下图),每英寸可以打 12 个字符。
当时,美国最通用的信笺(如下图)的标准尺寸大小是 8.5 英寸 x 11 英寸(215.9 mm × 279.4 mm),叫做US Letter。
除了标准尺寸(1980 年确定的)外,还有一种为 8 英寸 x 10.5英寸,两者长期共存。
由于打字的时候左右要留 1 英寸的页边距,这样每行的宽度实际上为 6 英寸。
早期,源码必须用打字机打出来阅读,所以有些语言就规定,每行不得超过 6 * 12 = 72 个字符。
(2)每行 80 个字符限制的历史背景
20世纪70年代,显示器出现了。它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将打孔卡(punched card)的输入显示出来。
当时,最流行的打孔卡是IBM公司生产的80栏打孔卡(如下图),每栏为一个字符,80栏就是80个字符。
如果显示器每行显示80个字符,就正好与打孔卡一一对应,所以终端窗口的每行字符数(CPL)为 80 就这样确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