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你在两个类之间使用委托关系,并经常为整个接口编写许多极简单的委托函数。让委托类继承受托类
动机:
本重构与Replace Inheritance with Delegation 恰恰相反。如果你发现自己需要使用受托类中的所有函数,并且费了很大力气编写所有极简的委托函数,本重构可以帮助你轻松回头使用继承。
两条告诫需牢记于心。首先,如果你并没有使用受托类的所有函数,那么就不应该使用Replace Delegation With Inheritance,因为子类应该总是遵循超类的接口。如果过多的委托函数让你烦心,你有别的选择:你可以通过Remove Middle Man 让客户端自己调用受托看书,也可以使用Extract Superclass 将两个类接口相同的部分提炼到超类中,然后让两个类都继承这个新的超类;你还可以用类似的手法使用Extract Interface。
另一种需要当心的情况是:受托对象被不止一个其他对象共享,而且受托对象是可变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就不能将委托关系替换为继承关系,因为这样就无法再共享数据了。共享数据是必须由委托关系承担的一种责任,你无法把它转给继承关系。如果受托对象是不可变的,数据共享就不成问题,因为你大可放心地复制对象,谁都不会知道
做法:
1.让委托端成为受托端的一个子类
2. 编译。
注意:此时某些函数可能会发生冲突:它们可能有相同的名称,但在返回类型、异常指定或可见程度方面有所差异。你可以使用Rename Method解决此类问题。
3.将受托字段设为该字段所处对象本身。
4.去掉简单的委托函数。
5.编译并测试。
6.将所有其他设计委托关系的代码,改为调用对象自身。
7.移除受托字段
范例: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Employee类,将一些函数委托给另一个同样简单的Person类:
class Employee{
Person _person = new Person();
public String getName(){
return _person.getName();
}
public void seName(String arg){
_person.setName(arg);
}
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Emp:" + _person.getLastName();
}
}
class Person(){
String _name;
public String getName(){
return _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arg){
_name = arg;
}
public String getLastName(){
return _name.subString(_name.lastIndexOf(' ') + 1);
}
}
第一步,只需声明两者之间的继承关系:
class Employee extends Person
此时,如果有任何函数发生冲突,编译器会提醒我们。如果某几个函数的名称相同,但返回类型不同或抛出不同的异常,它们之间就会出现冲突。所有此类问题都可以通过Rename Method加以解决。为求简化,范例中哦没有列出这些麻烦的情况。
下一步要将受托字段设值为该字段所处对象自身。同时,必须先删掉所有简单的委托函数(例如getName()和setName())。如果刘翔这种函数,就会因为无限递归而引起系统调用栈溢出。在此范例中,我们应该把Employee的getName()和setName()拿掉。
一旦Employee可以正常工作了,就修改其中用到委托函数的代码,让它们直接调用从超类继承而来的函数:
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Emp: " + getLastName();
}
摆脱所有涉及委托关系的函数后,也就可以摆脱_person这个受托字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