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制度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一)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融资费用。
在租赁开始回,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入账的企业,不设置本科目。
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回,按租赁开始回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分摊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实现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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