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一--四个会计前提(转载)

CPA一--四个会计前提

1、会计主体:

   明确会计主体的目的:A、划定经济业务空间范围。B、选择会计处理立场。C、区分会计主体和所有者的经济活动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

   ①、法律主体往往是会计主体,任何一个法人都要按规定开展会计核算;

   ②、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企业集团、内部销售部门和车间,均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核算,但它们不是法人。

2、持续经营:历史成本、折旧都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的。

持续经营基本前提,不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

3、会计分期:由于有了会计期间,才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由于有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

4、货币计量

我国一般企业均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采用某一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报表应折算为人民币。

来自 “ ITPUB博客 ” ,链接:http://blog.itpub.net/7942439/viewspace-19321/,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转载于:http://blog.itpub.net/7942439/viewspace-19321/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