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批露的内容
1、会计政策与上年度一致的说明
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①内容,②理由,③影响数,④影响数不能确定的说明原因
3、重大会计差错内容及更正金额
******使用科目:“前期损益调整”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企业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中报特有!!)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发生变化的情况:关联方发生交易应批露:关联方的性质,交易类型,交易要素;提供本中期(或本中期末)和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数据,上年度比较数据;
6、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7、对于性质特别或者金额异常的会计报表项目的说明
8、债务性证券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回购,偿还情况
9、向企业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包括:中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和已提出或已批准但未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包括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总额和每股利润。
10、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分部收入与分部利润(亏损):提供本中期(或本中期末)和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数据,上年度比较数据;
11、中期资产负债表日至中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非调整事项;
1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变化情况
13、企业结构变化情况的说明(合并,重组,形成或消除关联方关系的投资购买或处置,终止营业等)
14、其他重大交易或事项
重大长期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重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取得;
重大研究和开发支出;
重大非货币性交易;
重大债务重组事项;
重大资产减值损失及其转回情况;来自 “ ITPUB博客 ” ,链接:http://blog.itpub.net/7942439/viewspace-19484/,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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