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會議之前確認會議准備事項是否完成,對按排下屬制定的報告,如果發現嚴重錯誤需要提前通知取消會議
2.對任何影響政府官員的支出行為都是違法的
3.對項目變更可能導至其它供應商的影響時,應該及時中止與其談判
4.對前任項目經理的異常支出要及時上報
5.CPI和SPI的區別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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