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基层单位和职工积极参加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提升技能水平,使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表彰奖励制度更加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荣誉称号
(一)一类大赛
1.一类大赛各比赛工种项目的前三名选手,由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联合授予“成都市技能标兵”称号。
2.对一类大赛各比赛工种项目前三名选手的所在单位班组,由市总工会授予“成都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3.对积极组织职工和承办参加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一类大赛,由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联合授予“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三、奖励
(一)一类大赛
一类大赛各工种项目比赛取前六名,并设立团体奖。对各工种项目比赛的前六名选手予以表彰奖励,其中第1名8000元、第2名6000元、第3名4000元、第4-6名各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