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我、自我与超我
弗洛伊德的心理结构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三部分,这实际上侧重的是心理结构的不同水平或层次。但是因为心理内部的矛盾和冲突时在不同的层次之间进行,所以在研究的后期,弗洛伊德又把心理的深度结构修改为心理的动力结构,于是便出现了心理的动力系统——本我、自我和超我。其实本我包含在无意识内,而自我和超我融入意识和前意识的范围内。
本我是人格中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结构部分,它虽然是我们活动的内驱力,但却不被个体所察觉。本我为快乐原则所支配,它不理会任何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无节制地追求自身满足而无视任何后果。
自我处于本我和超我之间,代表理性和机智,它的任务是了解现实,让我们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做出合理的反应。它虽然是从本我中发展出来的,但它总是按照现实原则来行事,充当仲裁者的角色,调和现实、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在寻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的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让三者达到统一,这样我们的身心才可以处于一个平和健康的状态。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的。超我代表人的良心、社会准则和自我理想。当本我“蠢蠢欲动”时,它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自我。超我是人格的高层领导,它像是一位作风严厉、行事公正的大家长一样按照至善原则监督自己的行为,然后指导自我限制本我。但是因为超我的特点是追求完美,所以它与本我一样